新华网北京12月28日电(记者 卢俊宇)“人工智能在法律领域提出了新的挑战,新的问题,但这也是新的增长点。如何从法律上对人工智能进行规制,需要未来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合作,致力于推动人工智能和法律的结合。”26日,在以“智能机器人应用中的法律问题”为主题的首届“人大—北理”两校科技+法律高端论坛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林嘉说。
在论坛上,科学家与法学家就智能机器人应用中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度互动与探讨。
北京理工大学自动化学院院长夏元清就智能机器人的原理与应用做了主题演讲。他表示,纵观机器人发展历史,机器人总是在朝智能化、网络化、信息化方向发展,未来的机器人将结合先进的人工智能技术、大数据技术、云计算技术、云控制技术、分布式控制技术等,变得更加智能化、信息化、网络化。
“智能机器人最大的亮点是具有判断能力,现在的智慧法庭上,智能机器人可以辅助法官、检察官做些判断,可以辅助进行记录和翻译。人们不得不考虑未来法庭上智能机器人的身份:它是否可以成为某种意义上的诉讼参与人?当今司法制度已经隐隐感受到了新时代的大挑战。”最高人民检察院信息中心副主任刘品新在公法领域中的智能机器人法律问题评议中说到。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未来法治研究院副院长丁晓东表示,人工智能中的算法问题和法律原理具有很多相通之处。在科技革命的时代,法律人应当了解算法、代码与科技,科技应当接受伦理与法律规制。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未来法治研究院副院长王莹认为,人工智能作为新兴科技也是一种风险源,对应不同人工智能科技应用场景的不同风险场景,需要不同的归责机制与风险规制框架。例如自动化驾驶领域,如何在驾驶人、生产者、开发者之间进行责任分配,如何在人工智能算法与数据收集的意义上理解传统过失责任的注意义务违反问题,需要技术与法律融合的视角。
在私法及知识产权法领域中的智能机器人法律问题评议中,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从智能机器人的法律地位和人工智能所带来的法律问题两个方面进行了阐述。他以智能驾驶汽车为例讲述了人工智能所涉及到的民法、侵权责任等法律问题,并提出如何将现有的法律体系细化应用到人工智能领域。
“人类的发展始终和科技发展密不可分,科技与法律的结合是未来的一个发展趋势,科技的发展会促进法律制度的完善。”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寿平表示。
会后,与会嘉宾和学生参观了北京理工大学“智能机器人与系统高精尖创新中心”。该中心围绕智能机器人与系统研究领域,综合运用分子仿生学、仿生机械学、多尺度感知与控制技术、多元人工智能技术等多门学科与前沿科学技术的交叉与融合,突破运动仿生学、多尺度感知与操作、生机电融合与交互、系统控制与集成等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一系列重大、前沿的科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