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昆百大A: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admin 2016-04-21 15:12:39 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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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昆百大A: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时间:2016年04月20日 15:11:45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昆百大A 公告编号:2016-029号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5年6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部分
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投资总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该证券投资额度
将于2016年6月22日到期。


公司2015年7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同意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30,000万元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的低风险理财产品。该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额度将于2016年7月13日到期。


公司2016年3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同意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60,000万元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的低风险理财产品。该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额度将于2017年3月9日到期。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6月24日、2015年7月15日和
2016年3月1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
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2015-058号)、《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
理财产品的公告》(2015-066号)和《关于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理
财产品的公告》(2016-012号)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10,000万元证券投资总
额度加上90,000万元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额度,公司累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
行证券投资的总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利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
金,增加资金收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
关规定,公司2016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在上述100,000万元证券


投资总额度的投资期限分别到期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自有闲置
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投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其中10,000万元
投资额度进行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
券回购、股票二级市场投资、债券投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证券投资行
为;90,000万元投资额度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
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为自上述10,000万元证券投资和90,000
万元低风险理财产品分别到期后至2017年6月30日内有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投资行为纳入本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统一管理。

上述累计100,000万元证券投资总额度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
的26.70%(按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374,501.96万元计),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
交易,本次投资总额度属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
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情况

1.证券投资的原则

公司的证券投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注重风险防范、保证资金运行安
全。注重与资产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且不影响自身主营业务的发
展。


2.证券投资的额度及投资方向

(1) 其中10,000万元投资额度进行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
品)、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二级市场投资、债券投资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证券投资行为。


(2)其中90,000万元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投资品种为通过金融机构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收益分配采用现
金分配方式。


上述累计100,000万元证券投资总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投资资金为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3.决议有效期

投资期限为自上述10,000万元证券投资和90,000万元低风险理财产品分别
到期后至2017年6月30日内有效。在此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投资
期限由公司经营管理层视具体情况确定。


4.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
证券投资具体事宜,根据资金、市场情况确定具体投资品种和投资金额。


5.信息披露: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证券投
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重大证券投资的基本情况和审批情况。在定
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证券投资具体实施、进展情况以及相应
的损益情况。




二、证券投资的内控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进行证券投资操作。公司已
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证券投资行为,该制度明确了公司证券投
资的决策、执行和控制程序,规定了公司证券投资的管理规范和流程,为公司进
行证券投资提供了制度保证,有利于公司防范证券投资风险,保证证券投资资金
的安全和有效增值。主要内容如下:

(1)审批权限:公司证券投资总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的,应在投资之前,经董事长批准。证券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应在投资之前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或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应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的,公司在投资之前除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外,还应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2)投资管理:在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的最高额度内, 公司总裁根据资
金、市场情况确定具体投资产品和投资金额。公司总裁指定专人负责证券投资的


具体运作,并对证券账户进行日常管理;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负责就相关证券投资事宜提请董事
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协调独立董事、保荐人出具相关核
查意见,并负责信息披露;公司财务部负责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管理,并指定专
人对资金账户进行日常管理;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证券投资事宜审计,定期或不定
期对证券投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
实。并充分评估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证券投资操作主要包括账户类操作、资金类操作和交易类操作,为规避证券
投资的操作性风险,三类操作事项实施三岗分离、分类授权、密码分设、相互监
控。公司只能选择在中国证监会核准营业的证券公司以公司名义设立证券账户和
资金账户进行证券投资,不得使用他人账户或向他人提供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证
券投资资金应开设专门的银行账户,并在证券公司设立资金账户,与开户银行、
证券公司签订三方存管协议,使银行账户与资金账户对接。资金账户中的资金只
能转回公司指定三方存管的银行账户。资金划拨程序须严格遵守公司财务管理制
度,不得通过任何个人账户或证券公司柜台办理,只能在公司银行账户与开立账
户的证券营业机构的银行账户之间办理。财务部对证券投资资金运用的活动应当
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相关的账务核算工作。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1)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
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证券
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由于证券投资存在不确定因素,为防范风险,公司拟通过以下具体措施,力
求将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的同时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

(1)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证券投
资操作,规范管理,控制风险。


(2)参与和实施证券投资计划的人员须具备较强的证券投资理论知识及丰
富的证券投资管理经验,保证公司在证券投资前进行严格和科学的论证,为正确
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3)为防范风险,投资前应进行充分分析及调研,向总裁提交投资报告书,
经总裁批准后方可进行投资。投资操作人员应建立投资盈亏情况台账,于每周周
末按时报送公司总裁、董事长,并抄报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4)公司审计部负责证券投资情况的日常监督,每季度对资金使用情况进
行审计和核实,对存在的问题应立即向总裁和董事长汇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有权随时调查跟踪公司证券投资情况,以此加强对公司证券投资项目的前期与
跟踪管理,控制风险。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证券投资情况进行定期
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证券
投资活动。


(5)在定期报告中,对证券投资事项及其收益情况进行单独披露,接受公
众投资者的监督。




四、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通过资产管理效率的提升、经营活
动现金流持续改善,使得公司在阶段性有较为充裕的账面闲置资金。在保证日常
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资于
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中低风险证券投资品种,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资金的
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取较高的短期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
投资回报。


2.本次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资金,公司将在满足经营性资金
需求的前提下,在董事会批准的投资总额内适当配置证券投资产品及数量,因此
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资金运作和对外支付造成影响。


3.公司已建立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投资制度,明确了证券投资管
理规范和流程,在具体操作中,公司将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投资决策、投资执


行和风险控制等环节的控制力度,强化投资责任,防范、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
司资金安全。




五、本公告日前12个月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董事会已审批通过的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的总
额度为100,000万元,其中包括不超过10,000万元的证券投资及不超过90,000万
元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截至2016年3月31日,公司已全部使用10,000万元进
行证券投资,浮盈872万元。最近十二个月,公司已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多期
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滚动累计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116,770万元,
已赎回产品取得收益665万元,尚有68,598万元产品未到期。




六、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投资总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
行证券投资,是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进行的,
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取较高的短
期投资收益,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的同时,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收益。该事
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要求,符合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内部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
意董事会提出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
券投资,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自有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
获取较高的短期投资收益,该投资是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
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
业务的正常发展。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取较高的短期投资收益,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就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行为已建立了《证
券投资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为公司进行证券投资提供了制度保证,公司坚持
规范运作,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昆百大本次使用部分自有
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
事发表了同意的明确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计划使用的证券投资资金来源于自
有资金,是在满足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适当配置,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资
金运作和对外支付造成影响;且公司就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行为已
建立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为公司进行证券投资提供了制度保证,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闲
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 保荐机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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