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线嘉宾:山东省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新芳
连线记者:本报记者 李娜
新闻背景:山东省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切实把服务实体经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为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研发济宁知识产权检察服务云平台,2017年底升级完善创新设立了“一室一中心一平台”服务发展常态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对知识产权的长效保护机制。
记者:请简单介绍下贵院的“一室一中心一平台”工作机制?
李新芳:知识产权保护离不开机制建设和平台搭建等准备工作。“一室一中心一平台”中“一室”,即打造知识产权检察法律服务特色检察室。“一中心”,即建设济宁知识产权检察法律服务中心。“一平台”,即建设知识产权检察法律服务云平台。
记者:“一室一中心一平台”工作机制创设以来都做了哪些具体工作?
李新芳:在“一室”方面,我院建设了全省首家知识产权检察法律服务样板检察室,充分发挥检察室建在园区的区位优势。在检察室建设知识产权司法服务展室,形成知识产权司法服务和宣传的专业化、专门化阵地;从侦监、公诉、民行等部门抽调人员到检察室成立知识产权案件专门办案组,实现知识产权案件的集中办理、专门审查。在“一中心”上,中心运行以来,起草印发了《促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的意见》;策划组织了济宁创新创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暨检察法律服务云平台实训班,邀请知名专家授课对各县市区重点企业主管知识产权工作的负责人进行实训;分析梳理企业意见建议126条,接受企业法治需求订单21个,部署开展“法治护航服务企业知识产权检察法律服务专题讲座”11次,受到企业广泛欢迎。在“一平台”方面,建设了集网站、PC端、手机端三位一体的知识产权检察法律服务云平台,“点对点”“点对面”实时为企业提供精细化、个性化、差异化的法治服务。
记者:能详细介绍下知识产权检察法律服务云平台的情况吗?
李新芳:在平台建设初期,我院广泛“问计”专家,“问需”企业,征求意见建议,在初步创建了集网站、PC客户端和手机APP三位一体的互联网+检察的平台基础上,今年我院又对该平台进行完善升级,进一步提升应用济宁知识产权检察法律服务云平台。安排专人负责平台的维护以及案件线索的受理、维权情况,自平台运行以来,我院通过该平台共受理了举报案件线索37条;通过手机APP向企业推送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信息1万余条。今年以来,依托该平台,我院不断挖掘梳理侵犯知识产权线索,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和宣传,推动设立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打造全省知识产权检察保护的综合服务品牌。
记者:能介绍下贵院依托该模式在办理知识产权案件方面取得的成就吗?
李新芳:通过“一室一中心一平台”工作模式,接受群众举报、受理案件线索,有效拓展了知识产权案源。今年,我院依法办理了郑某等8人假冒注册商标制售假“孔府家”白酒案,切实维护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增强了企业知识产权自我保护意识;办理的王某侵犯某生物商业秘密案,涉案金额数亿元,涉案领域专业性强,该案受到省、市两级院及知识产权专业领域的广泛关注,在社会上产生较大震慑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