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科学装置是突破科学前沿、实现科技进步及解决人类发展面临的诸多严峻挑战的重要保障。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对增强我国科技国际竞争力、实现从科技大国迈向科技强国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为充分发挥我国大科学装置的特色和优势,加强基于大科学装置开展前沿研究,力争使我国在若干前沿科学领域取得突破,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国发[2014]64号)文件的精神,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设立了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重点专项。
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重点专项总体目标是充分发挥我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科学装置的优势,重点支持依托正负电子对撞机、LAMOST和FAST等专用型大科学装置开展粒子物理、天体物理等重大科学前沿研究;依托先进光源、中子源等平台装置,开展先进实验技术和方法研究,大力增强对材料、能源、环境、健康等领域研究和扩展应用的支撑能力;适度开展以科学目标为牵引的大科学装置关键技术预先研究。
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重点专项的实施,预期将在粒子物理、核物理、核聚变物理、天体物理等若干国际前沿科学领域产生一批重大科学成果,并为大科学装置科研能力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提升我国在相关科学领域的国际地位和国际竞争力,培育高水平研究队伍和国际一流水平的科学家。
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重点专项2016年度征集到教育部、中国科学院等部门推荐的项目申请27项,涉及18个申报单位。经过评审、论证,2016年首批立项支持19个项目,中国科学院的研究院所承担14项、高等学校承担3项、其他研究院所承担2项。
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认真履行专项管理专业机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的各项要求,在专项项目的申请受理、评审、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重点专项管理规定和管理流程,通过国家科技信息管理系统,经过预申报、预评审、正式申报、视频评审答辩、立项论证等环节,实现了所有评审专家均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项目受理、评审、立项全过程的规范化、痕迹化管理,做到了全流程“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构建了公开、公平的学术竞争环境。
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按计划完成了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重点专项立项项目任务书签订和专项经费拨付工作,召开了项目牵头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参加的专项启动工作会议,专项立项的19个项目正在陆续启动实施。在项目过程管理中,将创新专项管理方式,组建专项管理办公室和总体专家组,重立项,更重过程管理和项目验收,积极有序推进项目组织实施,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推进落实承担单位法人责任以及项目负责人项目目标完成的直接责任,推动建立科研管理内控制度和科研财务助理制度,提升项目管理水平,确保高质量完成项目任务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