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新政"出台 陕西多举措促进房屋租赁市场发展

admin 2016-07-16 07:36:25 导读

导读 : 6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台,提出要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

西部网讯 (通讯员 马璇)6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台,提出要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陕西省在“政策落地”方面都采取了哪些举措呢?

“租房”政策持续给力 陕西举措先行

5月4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首先提出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四项举措,分别从房源、公租房货币化补贴、税收优惠以及市场规范方面,给予住房租赁市场支持。6月3日“租房新政”正式落地,其中提出的购租并举,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既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加快改善居民尤其是新市民住房条件,也是推动新型城镇化进程的重要举措,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而意见中提及的多项新政,在该省此前出台的举措中已有部分提及。今年1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中提到,“打通保障性安居工程与存量商品房通道,支持各地通过购买和长期租赁方式,把适合或经改造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存量商品房,转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通过适量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充分利用社会存量住房,将保障面保持在23%。”

5月,陕西省政府又专门出台《关于房地产去库存优结构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深化住房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购买与租房并举、市场配置与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要通过租赁市场增加公租房房源,积极推进公租房货币化。鼓励住房租赁经营机构长期租赁或购买社会房源向社会出租,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持有库存商品住房向社会出租。

“购租并举”打通存量房与租赁市场通道

当前,在该省楼市调结构、去库存的大背景下,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房源筹措问题将为存量房消耗提供一条有效解决通道。意见中提出,要发展住房租赁企业,支持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这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政策支持,扩大了“房源池子”,也打通了市场闲置存量房与房屋租赁市场的需求通道。

同时,如果能让广大城镇居民认识到买房并非独木桥,租房也同样能融入城市生活,那么供需关系的弹性将会大幅增加,市场在住房资源配置方面也才能发挥出能有效的作用。对于租房者来说,“购租并举”措施可以释放出大量房源,能够加快改善居民尤其是新市民住房条件。对于房地产租赁市场来说,在“购租并举”的刺激下也会进入快速发展期。

而对于那些拥有库存的房企则将有机会升级转型,进入租赁市场,延伸其产业链,增强其资产的流动性,降低资金链断裂的风险。此外,如果得到恰当的税收优惠政策和金融支持,减轻资产负债表压力的房屋租赁企业也能在“去库存”的战役中扮演更有意义的角色。

“租赁”市场改革 需求侧推进城镇化进程

住房租赁市场,是房地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住房问题的重要渠道,但目前住房租赁市场有待培育的大背景下,陕西省城市居民家庭租房比例总体上不高,部分群体的住房租赁需求没有很好地得到满足。比如:许多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收入不高,购房支付能力不足等等,都主要靠租房来解决住房问题。

随着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推进,会有数以亿计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生活,住房租赁市场的改革无疑将在解决其居住问题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而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让城镇居民家庭更自由地进行租买选择,无疑将大幅提高城镇化进程的质量。

同时,公租房货币化政策的持续推进,提高了资金利用率,增加了保障覆盖面,而且针对性地减轻了租户的负担,在需求侧推进了城镇化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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