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租到多大户型有答案了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记者 蒙进煌
核心提示
《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5月23日,记者从南宁市住房局官方网站了解到,与之相配套的《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于公布之日起施行。《细则》提到了优先选房家庭的条件、实物配租户型的标准、确定选房资格的程序等。想知道你申请到的公租房会有什么配备?请往下看。
优先选房
哪些人可享优先选房权?
优先选房的家庭,要满足以下情形之一:
一是符合《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件的孤老、孤病、孤残人员的家庭;二是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三是家庭成员中有重大疾病、重度残疾、重点优抚对象,企业内失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曾参加对外作战的军人、民兵或者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者;四是承租的直管公房已经列入被征收范围,需要拆迁安置或者被鉴定为危房需要腾空的;五是市住房保障部门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
与优先选房家庭相对的,是普通选房家庭。普通选房家庭,是指包括正在领取货币补贴的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其他已获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根据《细则》,这两类家庭选择的房源之比为1:1,但优先选房家庭最高只能占项目小区可选房源的二分之一。
户型标准
3人家庭能配几房几厅?
想住公租房的市民可能最想问的是:“假如我是符合条件的单身大学毕业生,或是符合条件的3口之家成员,可获得的实物配租户型标准各是什么呢?”
根据《细则》,保障人数为1人的,配租单间配套户型;保障人数为2人的,配租一房一厅户型;保障人数为3人的又分两种情况:家庭成员有人未满16周岁时,配租一房一厅户型;家庭成员均年满16周岁的,可配租两房一厅户型。当保障人数为4人及以上时,配租两房一厅户型。
当然,《细则》规定的实物配租户型标准,是保障家庭可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的上限,保障家庭也可以根据房源及自身实际情况,申请小于实物配租户型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
相关流程
定房后还需哪些程序?
那么,究竟如何申请享受实物配租呢?
《细则》规定,建管中心最先会通过市住房局政务信息网、建管中心网站等信息平台发布通告,同时在建管中心办公场所张贴通告,公布报名方式、所需材料、可选房源的位置及数量等信息。接着,申请实物配租的家庭,将获得短信、电话等方式的通知,告知其到指定地点或网站上报名。
报名后,申请实物配租的家庭可等待选房资格名单在现场及网站的公示。通常,选房资格名单按待分配住房的数量和报名情况以1:1比例确定。
接下来,申请实物配租的家庭经过公示名单、通知选房、抽签选房、公布选房结果等程序,即可与建管中心签订《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员》,并按规定办理入住手续。
相关链接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根据《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是指向符合规定条件的住房困难的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和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给予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或者货币补贴。
《办法》所称住房困难,是指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住房困难标准。
《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第一款规定的受保障人群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办法》规定,采用租赁方式筹集公共租赁住房的,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租赁期限为3年以上20年以下的房屋租赁协议。
《办法》规定,,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包括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实物配租,是指将公共租赁住房出租给符合规定条件的保障对象,并按规定的标准收取租金。实行实物配租的,每个保障家庭配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办法》规定,已经承租公有住房的家庭,获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后20日内应当退出原承租的公有住房。
(责编:tib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