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房屋租赁宣传周活动 圆满结束

admin 2016-05-03 09:24:49 导读

导读 : 本报讯《河南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5年7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地学习、贯彻《办法》,积极培育、规范我市房屋租赁市场,让房屋租赁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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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河南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5年7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地学习、贯彻《办法》,积极培育、规范我市房屋租赁市场,让房屋租赁当事人及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房屋租赁管理法律法规和房屋租赁在房地产市场中的作用,7月7日—13日,我市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房屋租赁管理宣传周活动

据悉,,7月10日上午9时,睢阳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走上街头,为路过的市民发放《办法》,向市民现场宣传《办法》出台的意义、房屋租赁原则、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及群众关心的问题。

睢阳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主任杨志强在活动现场告诉记者,本次宣传周活动的时间为7月7日—13日,具体内容包括:一是房屋租赁管理法律法规宣传讲解、热点问题问答。通过设置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提问等形式向群众宣传。二是房屋租赁业务咨询。通过深入社区入户宣传、现场答疑等形式向群众宣传。三是维权服务。设立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并限期办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记者在活动期间走访市区各咨询点后了解到,《办法》中涉及的租赁房屋注意事项、如何办理租赁合同备案、租房过程中产生纠纷如何解决等问题最受现场市民关注。

针对这些关注度高的问题,杨志强说,关于租赁合同备案制度,房屋租赁合同订立30日内,房屋出租人应到省辖市或者县(市)住房城乡建设(房产)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提供的材料有: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转租的,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的,需提交委托人授权出租的书面证明;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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