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玩“套路” 骗客户83万买房款

admin 2017-09-30 08:22:54 导读

导读 :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鼓研记者刘遥)南京某房产中介公司的前员工张某为谋私利,利用虚假的房产信息,先后从一名急于购房的客户手中骗来了83万元。要不是同行发现及...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鼓研 记者 刘遥)南京某房产中介公司的前员工张某为谋私利,利用虚假的房产信息,先后从一名急于购房的客户手中骗来了 83 万元。要不是同行发现及时报警,这名客户可能直到钱被骗完还蒙在鼓里。近日,鼓楼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 8 年 6 个月,并处罚金 10 万元。

1983 年出生的张某大学本科文化,他是某房产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平日里生活奢侈,工资根本不够花,于是想通过放贷多赚些钱,可一时又弄不来大量的资金。2016 年 7 月,张某在工作的过程中认识了客户李女士。见她购房心切,张某打起了歪主意。

张某在工作中得知一套在雨花台区待售的房源,可他并不打算正常将其卖出,因为这套房子和李女士的要求十分贴近。他假模假样的拿着钥匙"约"了起来,李女士看完房后果然很喜欢,当即决定买下。于是,张某拿着未登记的空白《委托支付定金协议书》让李女士先付了订金 10 万元和近 3 万元中介费。

同年 8 月,张某找来朋友江某,让他假扮该房房主"张浩",并伪造了身份证、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等证件。张某与江某持这些假证和李女士约见,李女士深信不疑,当即又支付了 40 万元。事后,张某按照事先的约定,分给江某 1 万元。

8 月底,张某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休了一段长期病假被该中介公司除了名。然而他并没有死心,还在以中介的身份行骗。同年 12 月,张某以办理资金托管为由,利用伪造的《理房通资金托管协议》,再次骗取李女士购房款 30 万元。

12 月 20 日中午,张某与李女士约定在该中介公司的一家门店完成剩下的"交房事宜",就在他准备骗人骗到底的时候,被其他的工作人员发现报了警。张某见事情败露,选择留在现场接受处理。很快,他被警方带走,而江某也在当天晚上被抓获归案。

案发后,该中介公司为了维护自身企业形象,向被害人李女士先行垫付了被骗款项共计 82.95 万元,并要求骗子们赶紧退还全部赃款。江某的家属代为退还了 1 万元,可张某却早已把钱花得不剩多少,他的家人仅仅退还了 11 万元。

法院认为,张某和江某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他们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而且是共同犯罪,应依法予以惩处。但江某在犯罪的过程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可以从轻处罚。

近日,鼓楼法院以诈骗罪判张某有期徒刑 8 年 6 个月,并处罚金 10 万元,判处江某有期徒刑 5 年,并处罚金 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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