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营改增后长沙二手房交易税收不变
2016年04月05日13:17:23 长沙市税务局
[提要] 今日,关于营改增,长沙市税务局出文件公示:5月1日政策不变,还是按原有政策缴纳税费,买房的朋友们可以放心了,不会增加任何税。
今日,关于营改增,长沙市税务局出文件公示:5月1日政策不变,还是按原有政策缴纳税费,买房的朋友们可以放心了,,不会增加任何税。
通知
尊敬的各位纳税人:
2016年5月1日,营业税将改为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相关文件精神,营改增后现行二手房转让的税收政策基本不变。“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以上契税税票或者房产证的时间,孰先原则)
近期有不少纳税人担心税负增加着急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税务窗口每天十分拥挤,给广大纳税人带来许多不便和安全隐患。现特请广大纳税人不要听信各种谣言,除了自身的特殊原因外不必在这段时间急于买卖房屋。
由于每天办理过户手续的人流很多,为保障公共安全和窗口秩序,税务窗口会根据每天的人流量采取限号的方式,敬请广大纳税人谅解和配合。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2016年4月5日
附原文件
“营改增”5月1日落地 长沙:已准备就绪!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北上广深之外的城市,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对于北上广深四个一线城市,通知要求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另作规定,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经过长沙地税系统的积极努力,截至3月21日下午5时,长沙市局直属局、各区县(市)局已全面顺利完成基础信息移交工作。全市共移交营业税纳税户基础信息78369户,按经济性质分类,单位纳税人51588户,个体纳税人26781户。(相关阅读:长沙地税实施营改增就绪)
附:长沙市商品住宅交易营改增调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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