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admin 2016-05-10 16:49:09 导读

导读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7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51%。 2、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份数量为75,00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 9.51%。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6年5月11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464号)核准,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际医学”)向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9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 75,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28,675,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1,325,000元。2015年4月28日,公司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2015年5月8日,本次新增股份 75,000,000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788,419,721股。公司非公开发行有关具体情况详见 2015年 5 月 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拟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作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者,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均承诺新增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间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公司不存在其他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6年5月11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7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51%;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9名,,证券账户总数为33户;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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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百分比合计数与各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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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国际医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其在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关于限售期的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国际医学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公司股权结构表、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名册;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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