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化能源: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admin 2016-04-21 15:54:17 导读

导读 : 公告日期 2015-12-26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证券代码:600273证券简称:嘉化能源编号:2015-086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

公告日期 2015-12-26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证券代码:600273 证券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5-086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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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发行人声明

 1、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嘉化能源”
或“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
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
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2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需要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本公司将向上海证
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2、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嘉化集团在内的不超过十家特定
对象。除嘉化集团外,其他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和合法投资者。基金管理公司以
其管理的 2 只及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所有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
本次发行的股份。
 除嘉化集团外,其他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
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由公司董事会与本
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3、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 18,400 万股(含 18,400 万
股),其中控股股东嘉化集团计划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认购数量将不低
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 10%(含 10%),不超过 30%(含 30%)。假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数数量为 18,400 万股,则按发行底价 9.89 元/股计算,本次
发行后控股股东嘉化集团的持股比例将至少不低于 39.50%,嘉化集团仍为公司
控股股东,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在上述发行范围内,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董事会视市场情况与本次发
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的发行数量。若公司 A 股股票在本次发
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股份数量区间及嘉化集团认购股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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