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客户端北京7月18日电(张旭) 刚刚开完新车发布会就遭遇老车主维权的小鹏汽车日子有点不好过。
7月10日,小鹏汽车宣布小鹏G3 2020款正式上市,标准续航版、长续航版的综合工况续航里程分别提升至401公里和520公里,售价却比2019款便宜,综合补贴后售价为14.38万元-19.68万元区间。
2020款G3续航里程大幅提高。图片来自小鹏汽车官网
2018年12月,小鹏汽车G3 2019款上市,综合工况续航最高365公里,综合补贴后售价为13.58万元-16.58万元,2019年2月起涨价至15.58-19.98万元,并直到2019年3月才开始大规模交付。
也就是说,最老的“老鹏友”(小鹏汽车首批用户的昵称)提车不过4个月,续航里程增加40%,价格更便宜的新款车就上市了。
“老鹏友”感觉被骗,群起维权
6月,工信部官网披露的信息显示了小鹏汽车的新进展,由海马汽车代工的小鹏牌汽车,共有9款车型获准生产,其中就包括此次发布的G3 2020款401公里、520公里续航里程的两个产品。
工信部公布的车辆信息。
当时,有车主看到申报信息,通过小鹏汽车官方社区等各种渠道咨询情况得到回复时:“官方客服称,距离上市还有一定时间”,“还有销售称,即使上市价格也会比现在高很多。”
甚至就在7月7日,小鹏汽车的客服人员在线上还回复,“目前还没公布高续航版的时间,目前也没有相关政策,G3性价比相对来说是很高的。”
然而仅相隔3天,7月10日,小鹏汽车就发布了续航更高、价格更便宜的新款,这点燃了老车主的不满,“被欺骗了”。新车发布后,在小鹏汽车App上大量车主开始进行反馈,上千条车主评论大部分都希望能免费升级为520公里续航版本。
“老鹏友”建立的维权网站。
“鹏友大管家”发帖称,直接退车、免费置换或升级等不太合理的诉求,可能当前任何一个汽车品牌都难以做到,我们也不能免俗。不过会将车主关于续航里程的方面的诉求尽快反馈给公司,并且会继续收集意见。
小鹏汽车社区公布的解决方案。
网上反馈意见得不到解决,近日一些老款车主前往北上广深等地的小鹏汽车门店维权,甚至还建了网页和公众号,收集各类有关新闻,记录维权过程,但目前还没有后续结果。
汽车快速迭代降价,消费者来买单?
小鹏汽车董事长何小鹏表示,将对老车主们做出补偿,“3年之内增换购小鹏汽车任何一款车型时,在享受拟购买新车当期所有促销政策权益的基础上,额外享受10000元专属补贴权益。”
但长续航版的推出会让旧款的二手车价格大幅压低,“提车不久就大幅贬值,还要加钱买新车才能享受优惠”,不少老车主表示,难以接受!“不少老款车主交了定金然后等待数月才提到车,曾是小鹏汽车的忠实粉丝。”
该如何解决问题?小鹏汽车品牌公关总经理李鹏程对媒体表示,“小鹏汽车一直在讨论新的应对措施,希望给老车主‘更实质性’的回馈,让他们有更多选择。”
不过,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小鹏汽车员工对中新网记者表示,最近公司内部乱成一锅粥,“问维权进展或者方案的话,那可能得不到什么答案。”
7月12日,何小鹏在微博以及小鹏汽车App上发布长文致歉,“我想,这可能是我最近几年里最不开心的2天。从困惑、不解、伤心、反思到直面。无论如何,请允许我发自内心地向各位道歉,我们这次硬件的快速迭代,真的给我们之前的鹏友们添堵了,对不起!”
何小鹏道歉信。
在何小鹏看来,此次矛盾核心是汽车快速迭代引发的消费者不满。与传统车企若干年才对某款车型进行更新的策略相比,小鹏G3的更新频率显得太快了。
传统车企的策略是新款上市涨价,旧款降价清库存,同时新款在各方面带来一定提升,而且往往相隔数年,而小鹏汽车“半年一更”比手机换代还要快。
何小鹏曾引用他人的话表示,“汽车行业正处于传统模式向智能时代新模式转变(的过程中),我们在厌烦了‘挤牙膏’式升级的同时,又暂时还接受不了‘跨越式’的推新。但快速迭代终究能给我们带来更极致的产品,我们甚至应该希望这样的迭代来得再快一些。”
“小鹏汽车快速迭代主要还是来自竞争的压力”,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分析,造车新势力的快速更新换代是生存赛跑,但应该把握好产品升级和老用户之间的关系。
崔东树建议,应提早协调新老产品的价格关系,一方面产品升级不能耽误,另一方面价格策略也要有衔接。
小鹏汽车是否涉嫌欺诈,三倍赔偿老车主?
按照小鹏G3部分车主的说法,小鹏汽车的线下销售人员和官方并没有提前告知2020款车型即将在7月10日上市的消息,甚至表示新款车型还需要等很久,因此影响了其购买决策,甚至还出现了有人在7月9日买了2019款,7月10日就上新款的情况。
车主们据此认为小鹏汽车涉嫌欺诈,这也是维权纠纷的核心点之一。
北京道路上行驶的汽车。 张旭 摄
北京市社会组织法律调解中心副理事长张新年律师表示,法律法规不会对汽车厂家宣传新款车型的时间作出规定,这属于企业自主经营权范畴。“一般情况下,只要企业的经营及销售策略合法合规,则对于何时宣传新款车型企业完全是可以自主决定的,也没有义务提前告知消费者新款车型的宣传时间。”
张新年同时认为,该起事件中或存在销售人员虚假告知的情况。“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有义务对有关商品或服务的问题如实告知消费者。由于车辆属特殊商品不同于一般价格产品。对于购车者而言,何时会有新款车型上市是影响其与经营者订立买卖合同的重要因素或重要依据之一。”
“若存在销售人员故意或无意告知消费者新车不会近期上市的情况,可能构成《合同法》中重大误解等可撤销合同的情形。消费者可诉请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车辆买卖合同。”
对于销售人员行为是否构成欺诈的问题,张新年认为,构成欺诈需满足“双重故意”,现有情况不能排除销售人员确实不知情或该起事件仅为正常商业买卖风险等情况。因此,能否认定欺诈进而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三倍赔偿条款还难下定论。
2018年8月15日的小鹏汽车品牌日上,何小鹏曾表示:“智能汽车的核心在运营,而不在制造。”
如今来看,小鹏汽车的运营达到他当初的预期了吗?下次推出新款车型会不会再度引发车主不满,这些都还是未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