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引燃的车辆(图片由车主提供)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 顾 爽)“大过年的本来应该高高兴兴,谁知道车还被烧了,到现在也找不到责任人,真倒霉!”2月13日,家住乌海市幸福新村南区的读者戚先生致电本报,说了自己的烦心事。
据戚先生介绍,2月7日,也就是正月初三的下午,两个小孩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把他停靠在小区的一辆金杯客货两用车引燃了,汽车部分外壳部件被烧毁。戚先生介绍,当时他们全家都不在乌海,一直到2月10日回家,他才发现车被烧坏了,事故发生之后物业并没有及时通知他。
了解完事件经过之后,戚先生拨打了110报警,乌海市刑警大队的民警到现场调查情况时,物业方面提供的影像资料只是几百米远的一个监控所拍到的画面,看到是两名儿童在戚先生车辆附近燃放烟花爆竹,导致了他的车被引燃。
“当时我的车前堆放着一些废弃硬纸板,是小区里一个老人从垃圾堆捡出来堆放在那儿的。我询问时,这个老人也承认是因为烟花将这些硬纸板引燃,才导致我的车被烧。物业方面称离事发地最近的监控老化损坏,没有拍到画面,所以只有较远处正常使用的监控拍到了比较模糊的监控资料。”戚先生表示,经过评估,他的车要完全修复需要花费8000余元。
记者随后致电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戚先生的车确实是被两名儿童燃放烟花时引燃的,但是据他们了解,是因为燃放中的烟花窜入车底,才引燃了部分塑料部件,当时事故车辆跟前并没有任何垃圾堆放。小区监控设备多年未经更换,已经严重老化,离事发地最近的监控设备前些天刚修理过,但是事故当天又坏了。这位负责人表示,物业方面会尽力配合戚先生和警方进行事故取证,但对于此次事故,物业方并不负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