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SCO通过什么途径与基金公司合作?在没有可靠风险管控情况下,公司为何敢将理财产品放到内部平台?时任FESCO副总经理,曾是FESCO处置理财事件工作组成员的杜成,拒绝回答相关细节,但他表示,公司有一套相关的发布流程。
记者:在什么情况下,咱们可以以这样的渠道来推?
杜成:没法回答你。
记者:您这级别同意就可以么?还有需要有一个什么程序?
杜成:肯定会有程序的。
记者:不是您自己说了算就可以吧?
杜成:对。
国企为理财产品宣传 收服务费81万
杜成后来被调职,他表示,这份调任跟理财事件无关。FESCO在推荐该理财产品时,与基金公司签有广告宣传《服务合同书》,约定以企业网络为平台,对理财产品进行宣传及购买预约,FESCO共计收取宣传服务费用81万。
FESCO在员工自助服务平台上推荐理理财产品
但实际上,查询FESCO的经营范围,并无做广告的资质。一位FESCO员工说:“我们的营业执照上,经营资质里没有做广告。”
事件工作组在向员工的一份邮件中说:“一直尽最大努力落实跟进项目的相关情况”,“目前,案件已由公安机关移交检查机关进行审查起诉。”另一份邮件中说,“公司会尽最大努力帮助大家减少损失,但受多种因素制约,确实无法向大家保证和承诺100%的挽回损失。”
FESCO党委书记温沁山近日告诉记者:“这个事有很长一段时间,该走的程序都在走,员工也报案了,朝阳也立案了,现在就进入这种状态了,最终是会什么结果,会以公安机关的最终处理结果处理,目前就这个进展。”
但是,“尚无实质进展”成为半年多来公司内部回复邮件经常使用的词语。张女士说:“事情发生以后,也开了无数次会,他们在开会的时候,承认这个事情跟他们有关系,也一直承诺我们他们会负责到底,但实际上并没有任何实质行动来解决,在法庭上坚决否认这个事情跟他们有关系。”
多位FESCO员工告诉记者,公司内部并未有人因理财事件担责。企业给员工推荐内部理财,亏了锅该谁来背?
律师:员工可以向企业提出赔偿
北京市京开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珂律师认为,FESCO主观上存在过错,对项目审核不严,FESCO与中夏联盟具有利益关系,收取了中夏联盟的推广费用,其民事赔偿责任在所难免。
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明俊律师认为,FESCO已经不单是做广告,而是属于基金销售推介方,但FESCO并不具备基金销售资质,涉嫌违规销售推介基金,受害者可以向FESCO提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