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间201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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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间201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新华联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阳 联系电话:010-57631177
保荐代表人姓名:高贵雄 联系电话:010-5763105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是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文件一致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5年 12月 6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培训重点内容主要包括了信息披露、重大交
易事项、股票买卖、独立性、同业竞争、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重点内容讲解结束后,与会的培训对象就信息披露的相关法规和案例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通过相关案例的介绍,提醒培训对象遵守信息披露相关法规规则,,要求公司和相关人员注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无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无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无 无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无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无 无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的履行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 公司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的承诺
是 无
2.上银瑞金资产管理(上海)
有限公司、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的承诺是,承诺已于 2016年 4月
1日履行完毕,各承诺方于
2016 年 4月 5日限售股解除限售无
3.公司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
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军先生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无
4.公司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
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傅军先生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无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变更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无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此页无正文,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间 201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李 阳 高贵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 5月 3日
责任编辑:cnfol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