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72名委培定向生呼吁中央和省市落实政策解决问题

admin 2015-11-17 18:57:16 导读

导读 : 国际新闻网记者赵平 刘文文 李岩 法治中国记者马亮 王红丽 张娜 记者观察网记者李安兵 邱仁义 罗青 光华社记者罗管平 齐燕 曾敏 中法在线记者何平 索宁宁 梁世兵 2015年11月11日记者刚...

国际新闻网记者赵平  刘文文  李岩 法治中国记者马亮  王红丽  张娜 记者观察网记者李安兵  邱仁义  罗青 光华社记者罗管平 齐燕 曾敏  中法在线记者何平  索宁宁  梁世兵 2015年11月11日记者刚报道了四川南充市周小龙等50余名1995、1996中专毕业生毕业分配被地方移花接木,冒名顶替,11月16日记者就接到江西赣州72名中专委培定向生没有安置多年上访遭到血腥镇压的反映情况材料,记者与当事人进行了电话沟通和采访,发现此问题关乎政策,也影响到这些同学的命运和人生,更影响到国家的政策落实和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所以还希望江西省和地方有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依照国家政策法规给予解决为是。

 

72名农村基层干部实名举报江西省赣州市组织部曲解上级红头文件,损害其合法工作权益不作为行为

 

尊敬的李书记 您好!

我们是赣州72名1996年、1997年、1998年由江西省委组织部等7大部门联合发文招生培养的农村基层后备干部(赣组通【1996】37号、赣组通【1997】31号、赣组字【1998】35号)(见附件1、2、3);时任江西省委书记舒惠国专门批示“要做好这项工作,一定要按通知要求办,这样才能培养一批德才兼备年轻有为的基层干部,这是跨世纪发展的大事 ”(见附件4)。现实名举报赣州市委组织部、吉安市委组织部不作为,断章取义曲解省委组织部等7大部门联合下发的红头文件、损害我们的合法工作权利不作为行为!

习近平同志反复强调 “该承担的责任必须承担”,“要有担当意识,遇事不推诿、不退避、不说谎,向组织说真话道实情,勇于承担责任”,要“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担当、敢于坚持原则”。他指出:“有理想、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在索契接受俄罗斯电视台专访时,他鲜明地阐述:“我的执政理念,概括起来说就是:为人民服务,担当起应该担当的责任。”他还指出敢于负责、勇于担当是好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担当大小,体现着干部的胸怀、勇气、格调,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

然而到了赣州市组织部这里却成了“不敢担当” ,甚至不负责任的断章取义曲解省委组织部等7大部门联合发出的红头文件,欺骗国家培养的干部 。以达到推脱责任等目的。下面举证说明赣州市组织部不作为,曲解江西省委组织部等7大部联合发的红头文件,损害我们的合法工作权利的不作为行为:

一、对中央出台的国家信访政策阳奉阴违。2014年11月25日在赣州市信访局赣州市领导联合接访(市组织部长孙正森,市人大常委副主任温会礼等接访)(见附件5),我们有几个代表向孙部长,温副主任反映了我们的问题和提出解决工作和编制等相关诉求;根据国家信访条例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然而直到2015年5月7日赣州市组织部才出台(赣市信联办【2015】28号)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赣州市对委培定向生(村干班)信访问题的答复指导意见》的通知;(见附件6)(注:此答复意见是赣州市组织部村建办写的,具体事情可问村建办的李科长)

从2014年11月25日到2015年5月7日整整历时5个月零13天(163天),而国家信访条例规定的最长3个月(90天)。在信访条例规定的90天里,我们不断派代表去赣州信访局要答复,可是没有得到(有录音为证)。2015年3月8日在已超过信访条例规定的3个月时间赣州市不给书面答复的情况下,我们有12名干部代表去了江西省政府上访。2015年4月17日12名干部代表去了国家信访局、中组部上访。也就是在我们不断向省里和中央上访的情况下,赣州市组织部才在2015年5月7日出台了的断章取义的答复指导意见书。

2015年6月1日赣州和吉安地区共45名代表拿着赣州市的答复和吉安市长信箱答复到江西省信访局走信访复查程序,可是回复不受理。又到江西省人民政府门口和江西省委门口,没人受理我们的申请!现在我们连走正常的信访程序都走不了呀,让人疑惑不解.令人哭笑不得!中国的老百姓实在太难了!现只有写信给您,望李书记关心过问一下我们的事情,尽早处理我们的事!

2015年7月13日我们赣州和吉安共16人到国务院信访局(马家楼救济中心)上访。其中安远县的袁啟添已被安远县公安局处拘留7天的处罚(见附件6),请李书记过问一下,安远县公安局凭什么拘留我们的同学?

二、断章取义曲解江西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等7大部门联合发文的分配政策

根据赣市信联办【2015】28号)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赣州市对委培定向生(村干班)信访问题的答复指导意见》的通知中第一条关于“工作安排及编制”问题回复:相关政策及合同约定只要求委培单位给委培生安排锻炼岗位,不存在解决编制问题;(见附件7)

 

关于工作安排及编制我们强调的是,我们是带编制到农村基层锻炼在委培单位工作!政策依据及理由:

1、江西96、97、98每年招生1000名干部学生,三年共招3000名,据了解目前只有赣州和吉安两个地区的委培干部没有全部分配工作(赣州和吉安也有相当一部分有关系背景的同学也分配了工作)(注:吉安地区的吉洲区、青原区,井冈山市全部统一有编制安排了工作;赣州地区的已分配同学名单见附件8),江西省其它地区(宜春、上饶、抚州、南昌、九江、景德镇、萍乡、新余、鹰潭)都带编制安配了工作,例如:德兴市村干部委培生分配方案:落实乡镇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在村委会工作,这是全省统一部属的 (见附件9)(见附件9A)

难道其它地区的组织部门对省文件分配方案理解错了?为什么其它地区都安排了工作,就赣州和吉安两地组织部门一直耍赖皮不解决,何况赣州和吉安两地方还有不少人带编制分配了工作,现在还对上级的红头文件断章取义说没编制?江西省委组织部等七大部门联合盖章的文件,及原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的事情,难道只为招三千名临时工?

 

2、(见附件10)江西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并轨时间(1998年开始招生并轨)赣府发1998【8】号《江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教委、省计委关于江西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并轨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通过改革招生制度,改变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由政府“统包统分”。这足以证明1996年和1997年招收的学生还是国家计划包分配。

3、我们的身份是委培生和定向生,国家中央对委培生和定向生的就业有严格的要求和说明:(见附件11)  1993年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刚要的通知》中发{1993}3号文件19点中的第三大条明确说明;委托和定向培养的学生按合同就业

4、(见附件12)1994年国家教委印发的《关于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与就业制度改革的意见通知》教职{1994}3号文件第二大条中也明确说明了关于委托培养的学生,毕业时应按照学校制定招生计划时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合同,毕业后应到委托单位工作,户口可以办理“农转非”。

我们的委托单位就是乡镇人民政府,又不是村委会,所以我们理应在乡镇工作上班,在村里是锻炼,当然是有编制

5、关于招生并轨改革前的委培定向生的分配近几年分配工作的例子

(1)(见附件13)2014-03-06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奈曼旗关于解决委培生统配生就业问题的实施方案》)被聘用者与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享受全额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待遇。

(2)2010年3月15日江西省德兴市市长信箱编号2010031510001674(主题:2000届委培生)委培生和统招生全部安排工作(见附件14)

6、《江西省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见附件15)作用说明如下:

(1)根据(见附件16)赣府发[2000]20号文件中《江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计委、省教委关于做好2000年全省毕业研究生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第三条毕业生就业政策、原则和有关规定,第9点中专毕业生继续使用《江西省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用人单位凭上述报到证办理有关接收手续,人事、编制、公安粮食等部门凭上述报到证办理相关手续。

(2)《就业派遣报到证》内容为“按照江西省制定的2000年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调配计划,现派遣江西畜牧水产学校刘三(男)到你处报到   盖章:江西省教育委员会 毕业生分配专用章,请注意毕业生调配、派遣和毕业生分配这几个字

“调配派遣”名词解释及出处是(见附件17)教育部 国家计委 国家人事局于1981-10-4颁发的《高等学校毕业生调配派遣办法》[81]教学字048号,《调配派遣办法》第四项的13-19条对其调配的解释吧!对于修业期满,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对有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对不顾国家需要,坚持个人无理要求、毕业生报到后,拒不服从分配的等,具体的执行办法叫调配。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学校要根据毕业生调配计划,按照学用一致的原则,参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和毕业生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分配名单。 《高等学校毕业生调配派遣办法》第五项21-24条 派遣 即:介绍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学校要及时将全部档案和分配工作报到通知书寄给用人单位供分配工作时参考、全国统一规定的由地方调配部门签发的毕业生分配工作报到证的使用方法等是派遣的内容。其实大家最应该看看《调配派遣办法》第六项 接收  25条 毕业生报到后,用人单位应做好接待工作。要热情欢迎,介绍情况,安排好生活,根据工作需要和所学专业,及时分配工作。26条 毕业生到达工作岗位后,实行一年见习的制度。见习期满后,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的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可延长见习期半年到一年。延长见习期考核仍不合格的,按定级工资标准低一级待遇。27条 毕业生的工资标准,按照国务院国发[1980]121号文件执行。分配到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应按国家干部管理,其工资待遇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毕业生工资标准。

7、(赣组通〔1996〕37号)、(赣组通〔1997〕31号)文件中的毕业分配及待遇要求:  学生毕业后,必须按要求回委培单位工作,主要安排在村里和乡镇以下集体组织或经济组织岗位上锻炼。(注意:到村里上班是锻炼,工作单位是乡镇人民政府)。

8、 江西省委组织部培养农村基层后备干部共培养了3年,1996年和1997年采用的委托培养的方式,到了1998年农村基层后备干部采用的是定向培养的方式并发文《关于1998年继续招收农村基层后备干部中专班的通知》(赣组字〔1998〕35号),要求学生签订(见附件18)1998年《江西省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中等专业学校定向就业协议书》。确保学生毕业后到定向单位就业,根椐《定向就业协议书》中的协议第四条:学生毕业后,毕业就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协议将其列入定向生就业分配计划,并将其派遣到甲方单位工作(甲方是乡人民政府)。第五条: 甲方应为符合政策规定可实行定向招生的艰苦行业或特殊行业的单位。学生毕业后,甲方必须接收并安排其工作。 如甲方破产倒闭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接收,甲方主管部门必须负责安排学生工作。

试问《赣州市对委培定向生(村干班)信访问题的答复指导意见》中从头到尾不提《关于1998年继续招收农村基层后备干部中专班的通知》中的分配方案确保学生毕业后到定向单位就业,也不提1998年招生时签定《定向就业协议书》中的内容,是因为1998年江西开始招生并轨,省委组织将这批学生的分配写的更详细。赣州市这是断章取义,对中国的教育历史和我们这批学生是不负责任的。

9、赣州市从2009年至今还一直在大量的招收和培养农技员,也都确保有编有岗,为什么我们前面培养的都还没有安排工作,后面又来大力培养,难道赣州市只会做表面工作给上级政府看,近年来培养的这么多农技人员,是不是又会和我们一样,省、市领导一换,他们又不按文件分配执行呢?另外据了解赣州市下面乡镇大部分都不满编,又试问,为什么在空编的情况下为什么不能及时跟我们解决?难道地方政府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密秘吗?(见附件19)

10、我们这批学生学生毕业时,有些地方公安和粮食部门及时办理了相关手续(如《户口本》迁进了乡政府宿舍或服务处所注明为乡镇政府,《粮油关系》上注明毕业分配和干部身份)和石城县人事部门组织有编制招聘,难道我们的公安、粮食、人事部门当时对毕业分配政策也都理解错了?(见附件20)

11、在赣市信联办【2015】28号关于“工作安排及编制”政策依据及理由第2点中赣州市说乡镇政府没有带编安排工作的权限,这句话是不符合分配政策的。政策依据及理由:

(1)我们这批委培定向生每人都有国家发的《江西省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派遣报到证的作用我想搞组织人事还有搞教育的干部都应清楚它的作用吧,根据赣府发[2000]20号文件中《江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计委、省教委关于做好2000年全省毕业研究生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第三条毕业生就业政策、原则和有关规定,第9点中专毕业生继续使用《江西省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用人单位凭上述报到证办理有关接收手续,人事、编制、公安粮食等部门凭上述报到证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这项政策,我们的用人单位乡镇政府凭《江西省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办理有关接收手续; 乡镇政府再凭《江西省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到人事、编制、公安粮食等部门凭它办理相关手续,这跟乡镇政府有没有权限是没有关系的,一切按《就业派遣报到证》办理就可以了。

(注:关于《就业派遣报到证》的作用在第二项关于工作安排及编制中政策及理由中的第6点中有详细说明)

 (2)我们签定的(见附件21)《委托培养合同(指标证)》(甲方发给毕业证书,乙方负责安排工作)是由江西计划委员会和江西省教育委员会统一印制,统一格式的,吉安和赣州市组织部作为地方级政府不应对上级组织制定的合同书的水平和用意提出质疑吧?

 

 请中央为我们作主!现我们强烈要求如下:

1.履行委培定向合同、确定工作单位就是委培定向单位 

2.安排工作并纳入编制管理
3.工龄由毕业当年算起
4.补偿未安排工作期间的社保和基本工资
5.委培费用的追偿

6.追究赣州市组织部不作为、曲解上级红头文件精神和政策!

此致!

 

                  

赣州地区72名农村基层干部委培定向学生

(联系电话和名单见附件22)

附件

附件1.赣组通【1996】37号

附件2.赣组通【1997】31号

附件3.赣组字【1998】35号

附件4.时任江西省委书记舒惠国专门批示

附件5.2014年11月25日赣州市领导联合接访公告(市组织部长孙正森,市人大常委副主任温会礼等接访)

附件6.安远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安公(新)决定【2015】0362号

附件7.赣市信联办【2015】28号)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赣州市对委培定向生(村干班)信访问题的答复指导意见》的通知;

附件8. 《赣州地区的已分配同学(部分)名单》

附件9.德兴市村干部委培生分配方案

附件9A.1999年赣州市石城县大中专毕业生需求计划表

附件10. 赣府发1998【8】号《江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教委、省计委关于江西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并轨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附件11. 1993年由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刚要的通知》

附件12. 1994年国家教委《关于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与就业制度改革的意见通知》

附件13.  内蒙古2014-03-06《奈曼旗关于解决委培生统配生就业问题的实施方案》

附件14. 江西省德兴市长信箱编号2010031510001674(主题2000届委培生)

附件15. 《江西省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

附件16. 赣府发[2000]20《江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计委、省教委关于做好2000年全省毕业研究生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

附件17. 《高等学校毕业生调配派遣办法》

附件18. 1998年《江西省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中等专业学校定向就业协议书》

附件19.《赣州市乡镇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实施方案》

附件20.《户口本》迁进了乡政府宿舍或服务处所注明为乡镇政府;《粮油关系》上注明毕业分配和干部身份和石城县人事部门组织有编制招聘

附件21.《委托培养合同(指标证)》

附件22.赣州地区72名农村基层干部委培定向学生联系电话和名单

 

 

以下是受害人名单

 

申请人1:方国平(男)  身份证号:360104198110081956     手机号:18379791779

申请人2:邹锦华(男)身份证:360104198010041930  手机18279790953

申请人3:赖金星(男)  身份证号:362136198302130014  手机号:13678929167

申请人4:潘凤苹(女)(毕业证名字为:潘凤茸) 身份证:362136198104171325 手机13688890132

申请人5:戴春苗(女) 身份证号:362131198106195249 手机号:15921206108

申请人6:刘涵荣(男) 身份证:362121198111180014  手机13970755832

申请人7:谢丽萍(女) 身份证:362101197907191026  手机15679772362

申请人8:李文元(女)  身份证号:362101198011091086 手机号:13033226696

申请人9:钟菊花(女)身份证:362121198110153647  手机15970915665

申请人10:袁学庭(男)  身份证号:362101198107080330  手机号:15387973086

申请人11:钟爱珍(女)身份证:362103198110234647   手机号:18214992266

申请人12:钟璘(男)  身份证号:362123198112210054  手机号:18370811318

申请人13:陈汉平(男)  身份证号:362121198006041231  手机号:13970110356

申请人14:廖先华(男) 身份证:362133198012034615  手机号:18879719255

申请人15:肖甫贞(男)身份证:362133198008294713 手机13640440226

申请人16:谢芳(女)身份证:362103198201253042  手机18979771216

申请人17:钟德惠(男) 身份证:360104198201171957  手机18046873833

申请人18:张远金(男)  身份证号:362103198112216039 手机号:13684800488

申请人19:钟宇清(男) 身份证号:362133198012213330 手机号:15083562001

申请人20:袁啟添(男)身份证:362127198012283518   手机号:15979837858

申请人21:罗发富(男)  身份证号:36213019800512391x  手机号:15915961708

申请人22: 王林妹(女) 身份证:362103198002135422  手机:15079793230

申请人23:毛本华(男)  身份证号:362102198004052616 手机号:13766333479

申请人24:罗穆珍(男) 身份证:360104198009301977   手机号:18666396557

申请人25:王康华(女)身份证号362103198210302248手机:15007061930

申请人26:黄丽华(男)身份证:362103198109062710  手机15979769195

申请人27:曾义华(女)身份证:360104197911282008  手机号:15907972978

申请人28:刘文西(男)身份证:36213019810621241X  手机号:15179756205

申请人29:邱晓宏(女)身份证:362133198101030026  手机号:13922862769

申请人30:郑启霞(女)  身份证号:362121 19820524 3223 手机号:15870726996

申请人31:朱聪秀(女) 身份证:362101198010051066  手机号:13829164366

申请人32:陈茂琰(后改名:陈岩)(男)身份证号:362125198002151033 手机号:18022151039

申请人33:黄罗生(男)  身份证号:36213019801101391x  手机号:15889781477

申请人34:兰希伟(男) 身份证:362130198107214118  手机号:13826524193 

申请人35:林志礼(男)  身份证号:360104198302031910  手机号:18688269186

申请人36:杨莲花(女)身份证:362103198102276628 手机号:18079734389

申请人37:钟志远(男) 身份证:360104198205191955  手机号:13590859011

申请人38:钟志松(男)  身份证号:362126197908283018  手机号:13575422867

申请人39:杨树林(男)  身份证号:360104198210271917  手机号:13676790537

申请人40:李莹(女)身份证:360104198210201927  手机15820231961

申请人41:谢仲(男)身份证:360104198110271936  手机13925366196

申请人48:宁京华(女) 身份证:362131198204066328  手机13530565376

申请人43:曾丽华(女) 身份证:362131198212191444   手机号:13970706631

申请人44:曾志伟(男) 身份证:362101198010221010   手机号:13962176691

申请人45:邓锦芳(男) 身份证号:362122197910126032手机号:15070153345

申请人46:曾凡荃(男)  身份证号:360104198209231934 手机号:13924299473

申请人47:黄大禄(毕业证名字为:黄太禄)(男)身份证:362133198102150054 手机18970108015

申请人48:郭宗谱(男) 身份证:362103198006265419  手机13434226726

申请人49:曾海英(女) 身份证:362133198111060229  手机号:13605806155

申请人50:黄爱玲(女)  身份证号:362125 19810906 0027 手机号:13714614086

申请人51:刘顺贵(男) 身份证:362132198202061159  手机15979837127

申请人52:叶洪(男)  身份证号:362013198004154117 手机号:13763900285

申请人53:刘荣光(男)  身份证号:362103198112042737  手机号:18779066306

申请人54:龚莉(女)身份证:360735198312013246  手机号:15007080003

申请人55:谢辉(男)身份证:36210219810429003x  手机号:15396556991

申请人56:练绪祯(男)  身份证号:362121198105150011 手机号:15819259314

申请人57:林晓英(女)身份证:36010419810102196x   手机号:15727740716

申请人58:朱兴浩(男)身份证:362102198006040037  手机号:13407079378

申请人59:杜燕香(女)身份证:360104198208071983   手机号:18070353948

申请人60:曾娟(女)  身份证号:362131198308181507 手机号:13922729818

申请人61:曹翠连(女)身份证:360104198208201944 手机号:15179786881

申请人62:谢慧金(男)  身份证号:360104198007051935  手机号:18770970907

申请人63:邓金莲(女)身份证:362101198110191023   手机号:18318737316

申请人64:何兰英(女)身份证:362136 19811020 3549   手机号:15387859723

申请人65:凌青云(男)身份证:362125198103250014  手机号:13928581821

申请人66:罗居亮(男)  身份证号:362121198009234012  手机号:13479490966

申请人67:钟步云(男)   身份证号:36010419811128195   手机号:18370819895 

申请人68:刘小兵(男)  身份证号:362122197911122711 手机号:15909851692

申请人69:赖建宝(男)  身份证号:362101198108061035   手机号:15879771069

申请人70:王子明(男) 身份证号:362101 19801124 1013   手机号:13479723771

申请人71:郭晓芸(女)身份证:36212119820112602X   手机号:13907075760

申请人72:赖金亮(男)身份证:362101 19800929 1038   手机号:13767718828


 

【人民日报:何时办事不求人】制度就像“松紧带“,只是用来苛求普通人;老百姓常常是被“紧”被“卡”被约束的对象,而有权势有关系者却可门洞大开,由此造成的社会不公已成为一大社会问题。要杜绝办事走后门、找关系,规章制度的严密、细化和刚性问责是第一步。

委培定向生向江西省委强卫书记“开炮”!

无比尊敬的强卫书记:

您在省委民主生活会上号召大家向您“开炮”。为此,我斗胆向您“开一炮”。这是一起严重触犯党纪、政纪、法纪的案件!难道江西省委省政府允许制造了这起案件的政府官员逍遥党纪、政纪、国法之外???强卫书记,您说说:您是否应该在全省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进一步贯彻依法治省的方针?您是否应该让全省老百姓活得有尊严一点?让全省社会更正义一点?

尊敬的媒体网络朋友政府领导好!

我们要投诉赣州南康区暴力截访,还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和殴打,抢劫上访人员的事实!

 

我们赣州农校和江西省畜牧水产农业干部学校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的委培定向生同学从2014年2月开始,通过走访,网上信访分别向南康,赣州和江西省信访局以及国家信访局诉求我们毕业没有按照合同分配工作的事情!2015年3月20日,我又向国家信访局诉求了,一直到2015年6月1日赣州信访局才在网上给我办理和答复意见!我在6月1日当天就到南昌去申请复查复核,但是江西省人民政府的保安不让我们进去,引导我们去了江西省信访局登记,这样一直过去100多天也没有消息,对我们的复查是受理还是不受理也没有书面告知……为此我们3个同学代表9月29日下午4点半从赣州飞机场起飞,准备向北京国家信访局寻求帮助!9月29日晚10点半后入住在北京府右街宾馆4楼3404和3407房间,9月30日凌晨3点多宾馆保安说查房,我觉得奇怪就透过猫眼说要看证件,他说没有只有工牌,我就不开门,然后打前台7001,接线的女工作员说这个是酒店正常的查房,我说入住时候怎么没有说要半夜查房呢?不久宾馆保安又来了说你不开门我们就自己开门进来了,片刻就进来7个人,6男1女,我们衣服也没有穿好,他们就扯开我们被子确认3407房间只有我们2个男人就说跟他们走,我们就说你们是什么人,请出示证件,他们说跟我们走就可以,这三更半夜我们肯定不会随便跟陌生人走啊,所以我就准备用手机报警110,他们就来抢我的手机,这样就把我押在床上我就大喊:救命!希望隔壁的旅客会帮忙报警啊……不料他们有人却用手捂住我的嘴巴,我呼吸困难就张嘴咬了那人的手指,为此他们几个人就开始拼命暴打我的头部,颈脖子,肋骨,腰椎等……还用毛巾捂住我的嘴巴不让我出声,最后刘同学实在看不下去,不顾手被反剪伸出头来挡,最后他的头也受伤了,然后他们就强行把我们2个拉下楼推上车去了(他们的车牌分别是京NE7643灰白色7座商务车,京N2C653黑色大众),另外一个房间的3404的女同学小王听到我们房间喊叫就用她房间电话打了110报警,接线员说不要跟他们走,警察马上会来,但他们人多强行拉走能怎么办?他们的车牌分别是京NE7643灰白色7座商务车,京N2C653黑色大众,这样一直强行非法限制我们的人身自由近24小时,电话等所有私人物品被没收,在车上大小便也要听他们的,他们怕我们逃跑报警,所以我们的女同学小王说要换卫生巾也不让,女同学就大哭好久,最后就在高速路旁边临时停车搜查了女同学的手提包才让她去路边换了,他们凭什么搜查我们的包,没收我们的东西呢?路上也没有饭给我们吃,就买了点矿泉水和面包,一直从9月30日凌晨4点限制我们在车内,到10月1日凌晨1点10分后才放我们下车啊……快到南康,潭口高速出口收费站的时候,那个被咬伤手指的瘦男问那理光头的胖的男的说:你打了电话让南康来接吗?那胖男说:打了电话南康啊……在10月1日0点后到了我们江西赣州南康区横市服务区时候,车停下了那个被我咬伤了手指的瘦男就说要我赔钱给他,否则就要把我手指夹断,我说没有钱,你要就把我手指夹断好了,他就马上在京NE7643灰白色7座商务车上动手狠狠打我,把我眼镜打坏了,眼睛打伤严重充血,后来我只有屈服把钱给他,因为在车最后面脚伸不直,我就想伸直了脚好拿钱包,不料脚不小心碰到了那个男人他又使劲踩我的脚,最后他就把我所有钱拿走了,还好只有400元,可问题的关键是把我身份证也拿走了,10月1日凌晨1点10分左右把我们3个放在高速路出口(南康,潭口),他们把手机等私人物品还我们,那个被我咬伤手指的瘦男也把身份证还我说:这次身份证还给你,否则你们上访的收了身份证你们南康是不会给你补办了……他们就立刻调转车头走了,我们只好自己走下高速路口到官坑村的路边打摩托找住的地方去了!我们3个同学代表是去北京上访,但这也不能成为这些人打人和抢钱的理由啊,难道地方暴力截访法律就容许吗?请大家帮帮我们这些可怜的同学,谢谢!检查的医生说,这些打人的是专业人士,所以只会打的软组织疼痛放大,不会打断骨头的,否则就是刑事案件,所以这样检查就是没问题,但你一辈子会浑身痛,老了以后充血的眼睛一定会得白内障啊……以上经历全部是事实,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本人愿意全部承担,希望媒体网络和公安机关等介入调查,还我们一个公道,让法治社会更和谐,再次感谢!

 

受害人: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黄丽华   电话:15979769195

 

 

尊敬的领导好!

 

我叫黄丽华,男,户籍江西省赣州南康区朱坊乡,2015年3月20日在网上向国家信访局诉求:2001年农村基层后备干部定向生毕业后南康组织部没有按照《江西省招收初中生毕业生的中等专业学校定向就业协议书》履行就业协议!3月31赣州常务副市长彭业明在赣州信访局接待日的时候接待了我,4月15日我到国家信访局诉求,6月1日赣州信访局在网上给我答复,当天我到南昌向省政府申请复查,7月22日朱坊乡政府送了答复意见要我签字,我8月10日向南康区政府申请复查,超过30个工作日依然没有任何回复,为此我9月29日去北京准备向国家信访局诉求,9月30日被赣州南康区暴力截访,还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和殴打,抢劫身上现金……

请领导为我作主!现本人强烈要求所有问题要书面答复,要求如下:

1.履行委培定向合同、确定工作单位就是委培定向单位 

 

理由和政策依据是:

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中共江西省委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办公室,江西省计划委员会,

江西省教育委员会,江西省人事厅,江西省农业厅,江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7部门联合发文“关于1998年继续招收农村基层后备干部中专班的通知”(赣组字【1998】35号)第2大条第2小点明确写明:确保学生毕业后安排到定向单位就业!《江西省招收初中生毕业生的中等专业学校定向就业协议书》第4大条明确写明:学生毕业后,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协议将其列入定向生分配就业计划,并将其派遣到甲方单位工作,学生应服从甲方劳动人事,工资制度的管理。第7大条明确写明:本协议从学生被录取并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学生毕业后被甲方接收并安排工作时终止。

2.安排工作并纳入编制管理

理由和政策依据是:

赣府发[2000]20号文件中《江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计委、省教委关于做好2000年全省毕业研究生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第三条毕业生就业政策、原则和有关规定,第9点中专毕业生继续使用《江西省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用人单位凭上述报到证办理有关接收手续,人事、编制、公安粮食等部门凭上述报到证办理相关手续。据我们的了解,2013年6月28日江西省上饶德兴市在官方网站常年公开定向生解决方案《德兴市2000年德兴籍遗留未分配定向委培生和统招生考试公告  索 引 号:E25000-0502-2013-0006》

江西省上饶德兴市安置的委培生是根据上饶地委组织部,村建办,计委,教育局,农牧渔业局,人事局,编委办等七个部门《关于落实在全省农业普通中专学校招收农村基层后备干部的通知》(饶组字【1996】12号)招收的村级后备干部委培生,德兴市安置了96级的委培生后,97,98级的没有及时安排,为解决遗留问题,经2004年8月29日第十一次德兴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村干部委培生的分配就业问题,96级已分配的按文件规定理顺工资,明确关系;97,98级的毕业生按文件规定进行分配,落实乡镇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在村委会工作。这项工作是全省统一部署的!

 

 

3.工龄由毕业当年算起

理由和政策依据是:

 

《江西省招收初中生毕业生的中等专业学校定向就业协议书》第4大条明确写明:学生毕业后,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协议将其列入定向生分配就业计划,并将其派遣到甲方单位工作,学生应服从甲方劳动人事,工资制度的管理。第7大条明确写明:本协议从学生被录取并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学生毕业后被甲方接收并安排工作时终止。如果我们毕业主管部门就按照协议分配,我们肯定服从甲方劳动人事,工资制度管理,所以工龄就是毕业当年了!

4.补偿未安排工作期间(2001到2015)的社保和基本工资

理由和政策依据是:

 

《江西省招收初中生毕业生的中等专业学校定向就业协议书》第4大条明确写明:学生毕业后,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协议将其列入定向生分配就业计划,并将其派遣到甲方单位工作,学生应服从甲方劳动人事,工资制度的管理。第7大条明确写明:本协议从学生被录取并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学生毕业后被甲方接收并安排工作时终止。如果我们毕业主管部门就按照协议分配,我们肯定服从甲方劳动人事,工资制度管理,所以社保和基本工资就是毕业当年开始到现在,2001年到2015年,近15周年了啊!

 

 

5.补偿2001年到2015年的精神损失费和误工费

 

理由和政策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6.彻查南康2015年9月30日暴力截访,还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和殴打,抢劫上访人员的相关负责人,补偿检查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等所有费用

 

理由和政策依据是: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此罪当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7条第1款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20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

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因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

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7.赔偿委培定向费1996年到1998年的

 

理由和政策依据是:

 

赣组通(1996)37号第4大条:被录用考生的委培费用按现行收费标准执行,原则上由委培单位解决!

 

情况反映事实经过

 

尊敬的领导好!

 

我叫黄丽华,男,户籍江西省赣州南康区朱坊乡,2015年9月29日我们同学3人坐飞机到北京准备上访,9月30日凌晨4点前后被人押送从高速返回南康!(他们的车牌分别是京NE7643灰白色7座商务车,京N2C653黑色大众)当时我和王同学坐在京NE7643的车上,含司机共4个人押送我们,刘同学坐在京N2C653,含司机2个人押送!这样一直强行非法限制我们的人身自由近24小时,电话等所有私人物品被没收,在车上大小便也要听他们的,他们怕我们逃跑报警,所以我们的女同学小王说要换卫生巾也不让,女同学就大哭好久,最后就在高速路旁边临时停车搜查了女同学的手提包才让她去路边换了,他们凭什么搜查我们的包,没收我们的东西呢?路上也没有饭给我们吃,就买了点矿泉水和面包,一直从9月30日凌晨4点限制我们在车内,到10月1日凌晨1点10分后才放我们下车啊……快到南康,潭口高速出口收费站的时候,那个被咬伤手指的瘦男问那理光头的胖的男的说:你打了电话让南康来接吗?那胖男说:打了电话南康啊……

在10月1日0点后到了我们江西赣州南康区横市服务区时候,车停下后,那个被我咬伤了手指的瘦男就从京N2C653下车上了我坐的京NE7643,我们车就下1个人去了京N2C653然后直接先走了!那个被我咬伤了手指的瘦男说要我赔钱给他,否则就要把我手指夹断,我说没有钱,你要就把我手指夹断好了,他就马上在京NE7643灰白色7座商务车上动手狠狠打我,把我眼镜打坏了,眼睛打伤严重充血,后来我只有屈服准备把钱给他,因为在车最后面脚伸不直,我就想伸直了脚好拿钱包,不料脚不小心碰到了那个男人他又使劲踩我的脚,最后他就从我手上把我钱包抢走了,把所有钱拿走了,还好只有400元,可问题的关键是把我身份证也拿走了,10月1日凌晨1点10分左右把我们3个放在高速路出口(南康,潭口),他们把手机等私人物品还我们,那个被我咬伤手指的瘦男也把身份证还我说:这次身份证还给你,否则你们上访的收了身份证你们南康是不会给你补办了……他们就立刻调转车头走了,我们只好自己走下高速路口到官坑村的路边打摩托找住的地方去了!

10月1日上午10点后我拨打了110电话报警,然后几个派出所(横市,大坪,龙岭,金鸡)电话我问情况,最后说不是他们受理的,我只好再次拨打110,最后在上午10点45分,有个13667071776的电话让我下去登记,我就在锦绣城东门马路边看到了110处警车,然后他们登记了我的姓名,电话和车牌等就说要调查!自从10月1日我们3个同学报警后就一直没有消息,也没有人安排验伤,一直到10月8日我急了就再次电话110说让我找派出所,给了我横市派出所电话6696266,为此2点我就拨打了这个号码,接电话的男的说10月1日他没有值班,不知道啥情况,为此让我等1个小时后告诉我,为此我等到4点20还没有人联系,就再次拨打6696226,最后告诉我一个温警官电话18679715564,我只好再拨打这个号码,温警官很耐心的解答我的疑问,他说因为我们被打抢钱是在横市服务区,但报警的时候人已经离开了服务区下了高速,所以就是龙岭派出所管了,他说110处警车来登记你的是他们,为此我挂了电话又打110,最后女接线员答应帮我查找下,我还提供了10月1日拨打我手机的13667071776警官的电话,因为他让我下去锦绣城东大门那等,为此就在路边3个警官给我登记了姓名,手机,事情经过等,然后就说会调查……后来我2个同学又打110报警他们就不耐烦说不是已经登记了,会调查,你们什么意思?可是从10月1日到10月8日就没有警官联系我们,更不要说安排验伤等事情啊,哎……下午5点10分接孩子刚回来,6614110的女接线员就电话我说联系到了处警的黄警官,他说当时有让我们去验伤,怎么可能啊,如果当时说了我们第一时间就去了,也不会有后面2个同学又打110啊,哎……我只好再次拨打黄警官18679704078的手机啊,但是没有接,那接线员说今天可能他休息,明天再拨打了,无奈……10月9日我又拨打黄警官电话,他没有接,不久回我说:你这个情况要去大坪派出所做笔录,是他们管的,即使我们这里做了笔录也要邮寄过去大坪的!他们怎么不早说呢?为此我只好又电话温警官,他就让我早点过去了,为此我只好联系其他2个同学了,这样下午4点过才到大坪派出所做记录,当时我把受伤的眼睛给警察看的时候,有个警察居然说:你自己擦下眼睛也会红……我的眼睛受伤8天了还吃药点眼药水,如今依然淤血那么多,怎么可能自己擦红的?我们做完了笔录又等了好久,因为他们不知抢劫的如何定性,最后又来了个领导重新做笔录,最后说抢劫动机没有,不算抢劫,还有些小细节我说不对,他说没有关系,如:我们的手机等是上车就被没收了,不是在南康横市服务区才没收的……忙好6点多警察说有情况会联系你,他们2个警察就去吃饭,然后我又追过去问他们要:验伤委托书,因为我刚到派出所说要这个,他们说等会来弄,如果我忘记了又要等2天到周一才可以来拿了!10月12日我就去了刑警队验伤,到10月14日警察也没有人联系我,我对警察的不及时积极调查处理我被打被抢劫的事情有异议!请领导为我做主,谢谢!

受害人:黄丽华,电话:15979769195

 

 

 

以下是附件内容

 

 

(附件1)赣组通(1996)37号江西省委组织部招生文件.doc

(附件2)赣组通(1997)31号江西省委组织部招生文件.doc

(附件5)(赣州市领导联合接访2014年11月25日).doc

(附件4)时任江西省委书记舒惠国针对这批培养的农村基层干部的批示.doc

(附件8)赣州村干班委培生已带编制分配的(部分)学生名单.doc

(附件6)安远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安公(新)决定【2015】0362号.docx

(附件3)赣组字(1998)35号省委组织部招生文件.doc

(附件9)同一批德兴市村干部委培生分配方案.doc

(附件9A)石城县明确我们是有编的.jpg

(附件1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通知.doc

(附件12)1994年国家教委关于印发《关于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与就业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doc

(附件13)内蒙古2014-03-06《奈曼旗关于解决委培生统配生就业问题的实施方案》.doc

(附件10)赣府发1998【8】号《江西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并轨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pdf

(附件16) 赣府发[2000]20号《江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计委、省教委关于做好2000年全省毕业研究生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 》.doc

(附件17)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调配派遣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14)2010年3月15日江西省德兴市市长信箱委培生和统招生安排工作.doc

(附件18)1998年《江西省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中等专业学校定向就业协议书》.doc

(附件19)《赣州市乡镇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实施方案》,.doc

72名农村基层干部实名举报江西省赣州市组织部曲解上级红头文件,损害其合法工作权益不作为行为 - 副本.doc

赣府发(2001)12号.doc

以下是附件7

IMG_2786.JPG

IMG_2787.JPG

IMG_2789.JPG

IMG_2788.JPG

IMG_2794.JPG

IMG_2792.JPG

附件15

96级和97级遣报到证封面.jpg

97级派遣报到证.jpg

96级派遣报到证 (2).jpg

96级派遣报到证(1).jpg

派遣报到证.jpg

98级派遣证.doc

附件20

97级委培生毕业证.doc

瑞金市分配村干班毕业生.doc

石城县大中专毕业生需求计划表(村干班毕业生也括在内).doc

申请人黄丽华、谢芳、刘文西因大中专毕业户口迁入乡镇政府或服务处所为乡镇政府.doc

申请人黄爱玲和黄丽华当时转粮油关系时注明是毕业分配是干部.doc

附件21

96级委培合同书 (2).jpg

97级委培合同.jpg

96级委培合同书.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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