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成住宅电梯年限超10年 3千老旧电梯需检测

admin 2016-07-30 10:29:37 导读

导读 : 法制晚报讯(记者李洁)全市住宅电梯中近三成的使用年限达10年以上。11月底前,本市将完成3000台老旧电梯的检测和风险评估。此外,本市将推进房屋租赁条例立法,...

法制晚报讯(记者 李洁)全市住宅电梯中近三成的使用年限达10年以上。11月底前,本市将完成3000台老旧电梯的检测和风险评估。此外,本市将推进房屋租赁条例立法,并给直管公房建电子档案实行动态监管。今年,本市计划修缮2750户平房,热计量改造也将分步实施。

昨日,市人大召开“加强老旧小区管理和基础设施改造,改善居民居住条件”议案调研启动会。在调研基础上将起草完成议案督办报告,并将展开询问,形成审议意见书,交市政府研究办理。与此同时,市政府有关部门已经形成了《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细化分解4方面、18项议案办理任务。

老旧电梯风险评估11月完成

目前,全市96万台住宅电梯中,使用年限10年以上的有27万台,占比达28.1%;使用年限15年以上住宅电梯5222台,占比5.4%。

今年,本市将继续开展高风险电梯安全评估和风险预警,对3000台老旧电梯的检测和风险评估工作,并将于2016年11月底之前全部完成。同时,继续深入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并巩固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政策和政府救济制度工作成效。此外,建立电梯应急救援综合服务平台,利用科技手段提升电梯安全工作水平。

房屋租赁条例立法将推进

在平房区,群租时有发生,其中直管公房不仅存在群租,转租、转借的问题也较多。

下一步,市住建委将积极推进北京市房屋租赁条例地方立法,实现进一步稳定、规范住房租赁关系,保障住房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群租,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目标。同时,加强直管公房管理,依法规范直管公房出租和出借。

直管公房建电子档案动态监管

目前,直管公房管理存在几个问题,转租、转借问题较多;产权单位职责不明,管理手段相对落后。为此,本市将对直管公房的规划使用做出制度性安排。

市住建委目前正在拟定有关直管公房管理的政策措施,内容包括指导中心城区加强对转租转借的监管力度,规范转租转借行为;按照市场化租金就地改善周边有承租意愿的原址户籍居民居住条件,把部分房源用作公共服务设施用途,结合城市功能升级需求,按照有限原则进行合理利用;加强机构设置;加强数据调查,形成年报制度;建立电子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等。

据介绍,自2013年启动新一轮棚户区改造以来,平房修缮已经纳入棚改工作范围。经统计,2013年至2015年累计修缮10525户,2016年计划修缮2750户。

此外,在平房修缮方面,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相关规定已经明确房屋产权人承担房屋保护和修缮责任,但有时会存在私有房屋与公有房屋结构相连不可分割,或因公有房屋修缮后影响私有房屋使用,需与私有房屋同步进行修缮的情况。

对于上述情况,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私有房屋产权人应当积极配合修缮,区政府或单位自管房产权单位可以给予一定补贴;对于街巷、胡同两侧外立面整修需要私有房屋产权人配合进行修缮的,区政府可以给予一定补贴。

至于私有危险房屋,他说,产权人应当按照风貌保护要求进行修缮,对修缮确有困难的,区政府可以给予一定补贴。市住建委也建议,各区政府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房屋修缮补贴的具体标准。

热计量改造将分步实施

“十三五”期间,力争在2018年以前,对2000年以前建设运行的老旧供热管网完成改造。经汇总,本市2016—2018年老旧供热管网改造任务为:主管线约2100公里、户内线约5000公里、换热站194座,投资需求预计为89亿元。

在热计量改造方面,“十三五”期间,老旧小区将先安装楼栋计量表分析楼栋能耗,在楼栋热耗具备计量退费条件且多数用户同意改造的情况下,再实施分户计量改造。

专项维修资金将有规范性文件

在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方面,市住建委表示,遇到的特殊问题或疑难问题,由市住建设委、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会同属地住建委房管局协调解决。

市住建委负责人介绍,目前存在几个问题: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数据关联和整理工作程序需进一步简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核支付后监管也需要加强。此外,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信息公开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针对这些问题,市住建委已计划2016年出台加强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工作规范性文件,同时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指导区审核部门做好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审核工作。此外,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会同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研究对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补建赋予法律手段,并制定引导措施。

老旧小区概念将动态调整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所谓老旧小区,主要是指建设标准设施设备、功能配套明显低于现行标准,且没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小区。随着建设标准不断提高,老旧小区范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也会有所变化。

“十二五”期间,市政府综合考虑工程建设标准和本市的财力,将老旧小区设定在1990年之前。

今后,随着工程建设标准的不断提高和住宅楼管理水平的不断升级,本市还将逐步形成新的老旧小区,仍然需要进一步实施综合整治。

同时,中央五部委和北京市政府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中央和国家机关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计划2017年底完成中央和国家机关全部1500万平方米整治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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