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限制低密度大户型住宅项目用地;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未动工开发满1年的,严格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2年的,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外迁入的户籍家庭,落户满1年在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商品住房……11月26日,记者获悉,承德市出台相关规定,支持居民刚性居住需求,坚决遏制投机炒房,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据了解,承德市在继续落实好《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调控措施稳定全市房地产市场的通知》的基础上,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承德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按照要求,承德市各县(市、区)将在2019年3月底前,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变化情况,科学编制实施2018—2022年住房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市场供应的规模、结构、时序和住房保障的范围、标准、渠道。
承德市将努力增加商品住房有效供给,调整住房和用地供应结构。各县(市、区)将根据商品房库存消化周期,适时调整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对待售房源不足,库存消化周期12-6个月的,将增加供地;待售房源短缺,库存消化周期6个月以下的,将加快增加供地。同时,提高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在新建商品住房供应中的比例,严格限制低密度大户型住宅项目用地。对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未动工开发满1年的,严格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2年的,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市中心区、兴隆县、滦平县和其他房价上涨较快的县(市、区),在住宅用地出让中,将按照一定的比例采取“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等竞价方式进行出让,防止出现土地或楼面单价新高现象,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
同时,承德市还将完善调控措施,严格掌握拆迁货币化安置比例,并将围场、宽城、隆化县纳入调控范围。市外迁入的户籍家庭(退伍转业、家属随军落户的除外),落户满1年在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商品住房。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不满1年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未成年人不得单独购买商品住房。落户学校集体户口的在校大学生,不得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夫妻离异后,任何一方1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此外,承德市还将加强预销售行为管理,严厉打击规避调控政策行为。对教唆、诱导或协助购房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规避住房限购政策的开发企业,一经查实,暂停其网上签约资格6个月。对教唆、诱导或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经纪机构,一经查实,责令停业整顿,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涉及违法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对通过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个人,一经查实,注销当事人网签合同,并取消购房家庭成员在承德市的购房资格,且5年内不得在承德市购房。(记者娄丽双、石盈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