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密集吹风!房产税出台时机,已基本成熟……

admin 2018-10-08 07:03:53 导读

导读 : 郑州港区楼市第一媒体点击题目下方蓝字关注郑州港区楼市从官方释放信号来看,房地产税立法有望加快。8月7日,住建部在辽宁沈阳召开部分城市房地产工作座谈会,要...

高层密集吹风!房产税出台时机,已基本成熟……

郑州港区楼市第一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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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密集吹风!房产税出台时机,已基本成熟……

从官方释放信号来看,房地产税立法有望加快。

8月7日,住建部在辽宁沈阳召开部分城市房地产工作座谈会,要求各地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综合施策,把地方政府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确保市场稳定。

而此前的7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要求下决心解决好房地产市场问题,坚持因城施策,促进供求平衡,合理引导预期,整治市场秩序,坚决遏制房价上涨。加快建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

业内分析人士,“加快建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指向了房地产税。

高层密集吹风!房产税出台时机,已基本成熟……

近日,据媒体报道,目前房地产税法草案已经初步形成,目前正在细化和完善中。按照年内立法计划,房地产税法为预备审议项目,并未列入年内立法工作中。根据计划要求,此类项目由有关方面抓紧调研和起草工作,视情况在2018年或者以后年度安排审议。

不过,房产税不能成为“绝杀”的武器,而应当成为装备。房产税出台,不能成为限购限贷限售那样的短期手段,而应该是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期措施,能够随时随地对市场可能出现的不规范行为产生约束与影响,能够让包括开发商、炒房者、投资者和购房者在内的所有人群、所有主体都能产生有效的约束作用。

房地产税法草案最快年内审议

近日,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毛盛勇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说:

中央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加快推进房地产税相关政策举措,实现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更好地实现“房子是用来住的而不是用来炒的”的基本定位。

国家行政学院一专家认为,国家统计局发言人以前很少直接提及房产税,这次明确提出加快推进房地产税,是一个不同寻常的信号,说明房产税推出工作已经陆续就位。

房产税的落地可能比我们想象得要更早。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财税专家告诉第一财经记者,房地产税立法可能提速,今年10月或者12月,房地产税法草案有可能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

楼市调控进入攻坚期,包括房地产税立法等房地产长效机制建设有望提速。

细心的人会发现,高层近来对房产税密集吹风。尤其是今年,政府相当低调地干了几件大事。

首先技术上的难题被克服。房产税关系到千家万户,至少要先摸清楚每一户的家底。自2014年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起,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平台工作已持续了好几年。

今年6月,这项万众瞩目的工作终于走向了结尾,不动产登记正式实现全国联网,各部门可信息共享。这意味着每个人家里有多少套房,多少用于自住,多少用于投资再不是秘密。国土资源、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等部门,想要查询开个电脑就行了,开征房地产税在技术上再没有问题。

其次立法有了重大突破。从2013年底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开始,立法步骤一直以龟速前进。但今年突然加速,顺利在两会期间进入了立法草案审议阶段。港媒还率先披露了一个“吹风版”《房产税细则》,相关细则有板有眼。

此外还有一个细节,近日国务院发布了一份大督查的文件,将“房产交易登记”纳入在内。范围涵盖31个省市区。如此大规模地摸底,正是在推动房地产税上路的必要前奏。

今年高层越来越频繁的动作,都在预示着房产税离我们越来越近。

以前雷声大雨点小,现在是山雨欲来风满楼。

别以为房产税离你还很远?

我们梳理了2010年以来官方关于房产税的表态。看似新瓶装旧酒,实则字里行间中都有层层递进的意思。

高层密集吹风!房产税出台时机,已基本成熟……

今年谈一下,明年提一下,后年再弄一个试点探探风向,一来二去,大家早已做好了心理准备。

回想起2010~2012年的时候,当时房产税的讨论也挺激烈,只是重庆、上海试点碍于条件限制一直没有扩大。总结一句话就是:“由于对个人住房征税涉及面广,且需要一系列的配套制度,扩大试点方案以及细化的征收标准和办法尚未最终确定。”

到了今天,这个风又开始吹得很猛了。

地方财政已经火烧眉毛了!

截至今年5月,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达166272亿元,接近17万亿元!这还只是显性债务,更加天量的隐性债务还不得而知呢。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贺铿就透露过一个耸人听闻的数据:“中国的地方债大概是40万亿,但地方政府就没有一个想还债的,甚至许多地方连息都还不起。”

要知道,2017年全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也才17万亿元,债务那么高,收入扩张能力又跟不上,地方财政的压力可想而知。除了地方政府没钱之外,国家也需要利用房地产税,顺带遏制住房价疯涨的势头。

高层密集吹风!房产税出台时机,已基本成熟……

这几年,各类调控政策满天飞,房价还是蹭蹭往上冲。坊间普遍期待,房产税能成为当头一棒。

今年4月,港媒披露了《房产税细则》吹风版,真的是让炒房客胆战心惊:

一、人均免税面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有所不同,大概为30~60平米;

二、采取分段累进税率,年税率分别为0.8%、3%、5%、10%、20%。面积越大、套数越多,税率就越高。

相比起重庆0.5%~1.2%、上海0.4%~0.6%的隔靴搔痒式征税,这个游戏规则对于炒房天团来说简直是一万点暴击。

举例来说,如果一个家庭在北京有两套房子,第二套用于投机,价值500万,由于免税面积已经用光,即便按最低0.8%的税率,每年也要纳税4万!

这种惩罚性的累进税率,使得房主的持有成本大幅提高,空置的房产就变成了一个累赘。房主只得抛售,房价跟着下跌。

当然,官方的用意是稳住房价,既要“遏制”房价疯狂上涨,也绝不能让房价跌狠了。否则房地产市场一垮,风险就会传染至整个金融系统,导致全民信心崩盘,这种后果谁也承担不起。

因此,可能最后房产税落地的时候,并不会采取过高的税率。

只是这吹风啊,就一定要吹狠些,大家才有最坏的心理打算。最后板子打轻了,政策推动起来才容易多了。

十五年前,十六届三中全会说 “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当时的人们心不在焉,总觉得路远迢迢,还有十万八千里路呢。

十五年后的今天,我们已经很难继续装睡了。

房产税的官方立法为什么还没有具体时间?

中国经济已经十分依赖房地产,房地产税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要打破现状制定出一个多赢的房产税法难上加难。简单来说,就有这么几个问题:

法理依据上的争议。

一方面,随着时间的推移,土地价值在升值,而房屋在贬值,税基难以统一;

另一方面,土地属于国有,而房屋属于私有,一个统一的税如何对两个不同的纳税主体征收,也是一个重大的挑战。

重复征税疑虑还待解决。

目前试行的房地产征税办法主要对开发商征税,在开发商拿地的过程中,还有以租金形式存在的“土地出让金”。其中,土地增值税和土地出让金已经通过定价等方式转嫁到购房者身上。特别是土地出让金,是一次性缴纳租用土地期间的所有金额(也就是70年)。就有人认为,虽然土地出让金是出租费而不是税,但它已是变相的房产税了。

房地产评估值和联网系统一团浆糊,有许多漏洞。

政府对房屋的估值是征税的基础。但目前来看,就算是一线发达城市的政府房屋估值,一般也比真实成交价来得低很多。

回到国内,一线城市都尚且如此,其它城市的房产评估就更不完善了,一些城市甚至只有部分较发达片区登记了房屋估值系统,这加剧了房产税征收的不公平性。

同时,全国联网登记、跨区域协调的税法配套服务没有跟上也是一个难点。

那么,如此,具体该怎么实施?

立了法,恐怕也不会全国一盘棋

肖捷部长在《人民日报》撰文中,一个核心的理念、也是肖捷的文章中对房产税该怎么立法最直接的论述是这样的:

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

说到立法,其实早在1986年就有征收房地产税的暂行条例,但仅针对公司和个人持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比如写字楼;对个人自主的房子,并没有强制征税。到了2010年,两会上曾力推房地产税2017年立法,但因为现实的阻力,弃了。

不过在税收法定原则下,任何新税种必须先立法后征收。所以可以合理推测,中央想在两年内推出的,是一个大的全国性法律框架,这也迎合了肖捷文中的三个原则。

在2月26日发布的大消息中(修宪草案),就有一条修改意见提出——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我们之前的文章也对它进行了分析——这相当于是增加地方的自主权。

地方将获得更多立法权,这其中就包括税法的确立。各地的房地产情况不尽相同,让地方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方案,增加各地的自主性。

简单地说就是,中央立法,地方各自推行,具体时间表,自己看着办。

房产税不太可能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标准、同一时间推行。

目前三四线城市仍在紧锣密鼓地去库存,这个时候出台房产税的可能微乎其微;还有一些强二线城市,为争夺人才可能推迟施行房地产税,比如武汉、郑州。

还有一个现实原因此前许多学者没有考虑到,在中国现有税制和土地制度下,房产税征收的金额十分有限。就有经济学家为此算了一笔账:

据财政部发布的《2017年财政收支情况》,土地和房地产相关税收中,契税4910亿元、土地增值税4911亿元、房产税2604亿元、城镇土地使用税2360亿元...而目前城镇及城市住宅市值约150-180万亿元,假定其阿红月15%需要缴纳物业持有税,税率为0.7%,则理论上初始税收额约为1600-2000亿元之间。

而肖捷的文中又说,将“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房地产税制度”,也就是说,开发商转嫁给购房者的税务将减少,取而代之的是如同消费税一样明确向购房者征收的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有4911亿元,而房产税初估只有它的一半不到,如果削减这部分税务,此消彼长,房产税的征收还真不一定能为各地土地财政带来多大收益。

因此,房产税更可能率先在房地产市场已经发展得较为成熟、房价见顶的一、二线城市开征,待制度更加完善后,再根据各地方的情况,逐渐转向弱二线,最后才会落实到三、四线城市。

高层密集吹风!房产税出台时机,已基本成熟……

其实对于政府收入依赖房地产我们也不必太过紧张。房产税对国外政府而言都是重要税收来源。

美国州一级地方政府,如加州,房产税就占地方政府总收入的12%左右,纽约州房地产税则占16%左右,考虑到地方政府还有经营性等收入,房产税收入在税收总收入中的比重更高,能达到30%以上。日本的房产税作为地方税种,大约占地方税收的40%,是地方政府重要财政收入来源。

不过房产税真的来了,就能给买房刚需的你一套负担得起的房吗?

不见得。

房产税的本质是增加持有成本,但是按国际上的过往经验来看,一套房的房产税率约为3%以下。拿目前上海实行的税率而言,仅为0.4%~0.6%。2016年,美国全国平均缴纳房产税$3,296,平均税率为1.15%。

这个金额,对于买得起几套房的炒房客来说很多吗?房产的增值或许就能覆盖掉这一部分的损失。真正能抑制房价的办法有很多,其中之一是如日本政府做的那样,在转让的环节施以重税。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为了最大化地发挥积极效应避免市场恐慌和不必要的利益受损,需要在决策阶段就充分考虑到各方意见和利益,因此更多的公共讨论也就成为了必须。

但是有些困难也是实打实的,政府究竟会怎么解决?房地产税立法会不会因此再次推迟?

不过不论税制如何改,土地还是政府的。

所以,房产税政策出台的时机已经基本成熟。一旦房价趋于全面平稳,就可以适时推出房产税政策。在这样的情况下,相关的限购限贷限售等政策,也可以依据房产税政策的执行情况,逐步退出。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JIC投资观察、第一财经日报,版权归原作所有,如侵权请联系小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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