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吃午饭,笔者接到了某房地产中介人员的电话,询问房子是否出租或出售。
自从买房之后,笔者都已经记不清,这是第几次该房地产中介人员打电话询问这事了。每次接到这样的电话,笔者都是拒绝的,因为一旦出租或出售,笔者将面临无房可住的窘境。
让笔者更为烦恼的是,就算已经明确拒绝了,这些中介人员还是时不时地来“关心”一下。
需要说明的是,笔者并没有委托任何房地产中介卖房或者出租房屋,更没有在中介处留下任何信息。
那么,问题来了,房地产中介是如何能够详细地说出笔者所住的小区、所在的楼层,甚至是房间号的?又是如何得到联系方式的?
显然,是信息泄露了。其实,对于信息泄露这事,笔者也是见怪不怪了。反正,经常会接到一些“熟人”的电话,开口就是各种推销。
在这里,笔者不禁想问,对于房地产中介人员隔三差五地“关心”房主的这种行为,是否也是属于房地产乱象之一?是否需要予以严厉打击?
9月19日,北京市住建委等11个部门发布了《关于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列明了四方面的重点整治内容,分别是投机炒房行为、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和虚假房地产广告。
上述四方面的重点整治内容中,“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共包括七种情形。但是,整份通知读下来,对中介时不时地“关心”房主这一行为,并没有提及。
不过,通知最后倒是有明确提出:要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引导公众参与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典型案例要挂牌督办,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回应社会关切,着力构建房地产市场共治共管的局面。
不知道中介机构时不时地打电话“关心”房主,是否属于“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典型案例”。如果是,笔者倒是想向相关部门投诉这一问题。
对于这一问题,在此前公布的《北京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倒是有所提及。办法称,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有“未经委托,采取拨打电话、发送信息、上门洽谈等方式骚扰他人并造成当事人投诉”的行为。
对此,笔者认为,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这种“关心”,理应属于房地产乱象之一,并且应予以严厉打击。因为他们的这种行为,已经对老百姓造成了骚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