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昌3月31日电 (记者 秦海峰)记者31日从江西省国税局获悉,今年5月1日起,江西省营改增试点范围将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营改增后对个人二手房交易将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对此,江西省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二手房交易改征增值税后,原来的营业税优惠将会延续,个人所承担的税负有明显下降。
“二手房交易改征营业税后,有三个基本不变,即:征收机关不变,依然是国税部门委托地税部门征收;优惠不变,个人住房超过2年(含2年)免征增值税;申请税收优惠的程序和所需材料不变,还是按照原来的规定执行。”江西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二手房交易改征增值税后,有哪些变化?江西省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变化体现在两方面,即:首先是税种变了,原来是营业税,而现在是增值税;其次是税负减轻了。江西个人二手房交易2年以下房屋依然按照5%的税率征收,虽然税率没有变化,,但是因为营业税和增值税性质不一样,营业税是含税价格,增值税是不含税价格,所以税负有明显下降。
以一套100万、2年以下的房产为例,如果是按照营业税征收,个人所需要缴纳的税收是100万×5%=5万元,而如果是按照增值税缴纳,个人所需缴纳的税收为【100万÷(1+5%)】×5%=4.76万元,降低了2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