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下买卖二手车的法律风险

admin 2016-05-25 10:43:53 导读

导读 : 在各地相继实施车辆限购政策的形势下,私下购买二手车将面临更多的法律风险。为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和避免不可预知的法律风险,二手车交易应在正规市场进行。...

  在各地相继实施车辆限购政策的形势下,私下购买二手车将面临更多的法律风险。为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和避免不可预知的法律风险,二手车交易应在正规市场进行。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以案说法私下买卖二手车的法律风险。

  【案例介绍】

  市民王某有一辆夏利汽车,但他想换一辆新车。为了获得车辆更新指标,他在网上卖车。本市男子张某看到这个信息后,与王某联系,表示愿意购买。二人接触了几次,就签订了车辆买卖合同。张某向王某支付了购车款1.5万元,王某将汽车及相关证件交付张某。交易后,张某由于没有取得购车指标,造成该销售车辆的过户手续无法办理,王某也就无法购置新车。就此事,双方进行协商,但退车未果。

  因此,王某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

  原告王某认为,被告张某一直未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导致协议目的无法实现。该车辆尚未过户,所有权仍归原告。张某辩称,已在2014年夏季将该车出售,现并不知道涉案车辆在何处,故不同意王某提出的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订立的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根据物权法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交付行为已经完成,虽然车辆未过户登记,但此时的登记是车辆管理机关对机动车所有权异动的行政管理要求,而并非机动车所有权登记,因此王某已不再享有车辆所有权,故驳回了原告王某的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王某不服,向一中院上诉。一中院查明,双方车辆交易没有缴纳税费,系私下交易。经审理,一中院驳回王某的上诉请求。

  【以案说法】

  承办法官提示,在各地相继实施车辆限购政策的形势下,私下购买二手车将面临更多的法律风险。如本案中,王某将车辆出售给未获得指标的张某,导致车辆不能过户,车辆后续经过了多手流转,目前实际控制人无法确定,而车辆仍登记在王某名下。对此情形虽然可依物权法确认所有权转移,但在限购政策下如何办理转移登记目前法律法规尚无明确规定。在车辆登记没有转移的情况下,王某想要获得车辆更新指标尚未有明确救济途径。

  法官建议,为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和避免不可预知的法律风险,二手车交易应在正规市场进行。若私下交易,亦应交纳相关税费,以作为车辆转让并交付的凭证。同时,应核实买方是否具有购车指标、卖方车辆质量是否存在瑕疵,并对质量瑕疵、不能过户、危险责任、二次销售等相关责任问题进行明确约定。

  私下交易二手车应注意的问题: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1条规定,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驾驶员无法承担责任的,由车主承担相关赔偿责任。所以买二手车必须过户,私下签订协议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2、所以车辆转手后未过户,出了事故由车主承担责任,即车辆管理所登记的姓名。

  3、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第14条,车辆买卖后,要在所有权转移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过户手续。

  4、机动车过户所需要的相关手续为:

  (1)车辆行驶证;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登记副表(车辆所辖区车管所抽取,带身份证、行驶证、养路费证去抽取);

  (4)车辆购置附加税证;

  (5)买卖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如果是外地户口,需要携带暂住证,买方的暂住证需要满一年。

  5、机动车过户的简要流程为:

  (1)旧机动车市场在车辆过户时实行经营公司代理制,过户窗口不直接对消费者办理。将车开旧车市场由旧机动车经营公司为其代理完成过户程序:评估、验车、打票。

  (2)买卖双方需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工商部门保留一份。经工商部门备案后才能办理车辆的过户或转籍手续。

  (3)等评估报告出来后,开始办理过户手续。办理好的过户凭证由买方保留,卖方最好也保留一份复印件,以备日后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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