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5日消息,证监会最近依法对4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包括2宗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案、1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买卖证券案、1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限制期买卖股票案。
在2宗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案中,中航证券前员工赵敏违法买卖股票案系证监会2019年新年第一罚。2015年6月2日至2017年6月10日期间,赵敏控制使用其父“赵某毅”证券账户的三方存管银行账户向“赵某毅”东方证券账户和民族证券账户累计转入资金合计548万元,并由其控制使用上述“赵某毅”证券账户买卖股票,累计亏损。值得一提的是,548万元中,有395万元为赵某毅卖房所得。
另一起违法买卖股票案涉及海通证券前员工朱益宇。对于此案,证监会作出的处罚是,没收其违法所得543万元,并处以543万元罚款,合计罚没1086万元,同时对其采取3年市场禁入措施。
剩余2起案件分别为证监会依法对天一世纪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买卖证券案作出处罚,责令天一世纪改正,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周方洁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江西证监局依法对赵海月及周勇、赵平等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限制期买卖股票案作出处罚,对赵海月未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周勇、赵平、赵海月限制期内买卖股票的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共计503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