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admin 2018-11-05 06:00:32 导读

导读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近期波动较大,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公司2017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447,198.15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5,339,391.13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3,866,852.22元。2018年前三季度未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49,378.3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025,806.71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368,284.83元。公司近两年盈利能力欠佳,尚未形成持续稳定的增长能力。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工业用缝纫机数控交流伺服产品和身份证阅读核验机具产品。当前公司所处市场竞争激烈,市场需求多变,盈利空间被压缩。若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值,将面临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8年10月30日、10月31日、11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本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书面函证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公司自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自然人股东张学阳先生(持股60,000,000股,占总股本12.19%)和公司管理层函证,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公司目前尚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4、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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