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望谷监事会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admin 2016-10-15 19:06:24 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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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一、公示情况及审核方式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号:股权激励》(以下简称“备忘录 4号”)等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对公司《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审核方式如下:

  1、公示情况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了《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和《2016 年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激 励 对 象 人 员 名 单 》, 并 于 当 日 在 公 司 官 网()发布了《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为 2016年 10月 1日至 2016年 10 月 11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2、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审核方式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以及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等。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1、公司已经按照《管理办法》、《备忘录 4 号》等规定的要求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激励对象为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

  《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3、激励对象中未包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管理办法》、《备忘录 4号》等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所规定激励对象条件,并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四日
责任编辑:cnfol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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