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一场关于“风险变异——保险生态的科技重构逻辑”论坛上,保险业相关专家围绕保险科技与风险等话题展开探讨,认为必须始终重视新技术风险的可感知、可度量、可监管,保险业应警惕和防范新技术带来的风险。本次论坛由北京保险研究院主办,北京保研公益基金会联合东方国新创业投资管理(新疆)有限公司承办。北京保险研究院执行院长姜洪表示,现在的科技发展还在进一步加速,科技对保险的影响不是眼前的,而是深刻的,需要对保险的逻辑进行重新考虑。
保险科技目前在保险业的应用日益广泛,创新业务持续活跃。保监会披露二季度行业经营数据时,也首次引入“保险科技”这一热词。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二季度末,今年以来互联网保险创新业务签单件数46.66亿件,同比增长123.55%。其中,退货运费险27.35亿件,同比增长53.01%;责任险4.19亿件,同比增长17.36倍;保证险6.98亿件,同比增长13.27倍;意外险3.36亿件,同比增长1.45倍。
“无论是新技术的应用,还是新技术与业务场景的融合,都必须始终重视新技术风险的可感知、可度量、可监管。”中保信技术部总经理朱培标表示,要把有助于管理风险作为保险科技应用的重要出发点,要把科技风险本身作为新科技应用的重要内容来考虑。
华贵人寿拟任总经理薛向刚则表示,互联网化、移动化的科技结合,使得产品有碎片化和碎片化需求。区块链的应用,使运营去中心化,去中介化,在技术上成为可能。保险科技的应用,也意味着组织重构。未来可能在客户和管理要求上会有一些变革。(程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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