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常态化开展钢铁规范企业动态调整】据工信部17日消息,为了持续督促企业规范经营,2018年工信部继续部署开展钢铁规范企业动态调整工作。经企业自愿申请及自查、地方初审、专家核实等环节,工信部研究提出了2018年度钢铁规范企业拟动态调整名单,共涉及四种情形,具体为:拟新增12家规范企业、撤销11家规范企业、要求17家规范企业整改、变更27家企业装备和7家企业名称。(期货日报)
据工信部17日消息,为了持续督促企业规范经营,2018年工信部继续部署开展钢铁规范企业动态调整工作。经企业自愿申请及自查、地方初审、专家核实等环节,工信部研究提出了2018年度钢铁规范企业拟动态调整名单,共涉及四种情形,具体为:拟新增12家规范企业、撤销11家规范企业、要求17家规范企业整改、变更27家企业装备和7家企业名称。
本着从严把握的原则,新列入规范名单的企业须全面符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要求,其全部冶炼装备须具有合法合规手续。此次拟新列入的规范企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经国家正式批复并完成产能置换近年新建成的企业,二是完成淘汰落后或原规范企业停产一年以上破产重整后重新更名的,三是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的部分电炉钢企业,四是国家特殊政策扶持的新疆地区原有合规钢铁企业,五是作为地区减量整合并收购其他规范企业的牵头企业。本次增加优先考虑已完成钢铁去产能任务地区,对京津冀钢铁产能总量控制地区暂不新增规范企业。
列入撤销名单,表明这些企业与钢铁行业规范条件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各地要将不符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列为监管重点,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此次拟撤销规范的11家企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一是违法违规新增钢铁产能的,二是冶炼设备全部关停退出的,三是由于主动放弃规范申请、破产清算、股权重组等原因未通过地方初审的。对于撤销规范公告的企业,后续如能按照钢铁行业规范条件要求加强整改实现持续规范生产经营,可在后续动态调整时按程序重新提出规范申请。
据期货日报记者了解,自2013年起工信部组织开展钢铁行业规范管理工作,分三批公告了304家规范企业,最大限度消除行业管理盲区,为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奠定了良好工作基础。对个别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规范条件和法律法规要求的,通过撤销公告、责令整改的“红黄牌”方式,发挥了提醒和警示作用,督促企业持续规范生产经营。截至目前,工信部已分两批公告了钢铁规范动态调整企业名单,共撤销48家企业规范公告、要求52家企业整改、变更24家企业名称和47家企业装备,钢铁规范企业总数由304家减至256家。
工信部表示,经过近年来钢铁去产能工作以及规范动态调整的持续推进,钢铁规范企业冶炼产能总量逐年下降。下一步,将常态化开展钢铁行业规范企业的动态调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