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兜底主力出货!套路这么深 老乡你还跟不跟?】近期A股市场热点“兜底增持”概念有熄火的迹象,周五(6月9日)A股收涨0.26%,但兜底增持概念板块却逆市大跌1.77%,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注意到,短线强劲反弹后,主力资金—无论是机构还是游资,均有套现离场的意图。
近期A股市场热点“兜底增持”概念有熄火的迹象,周五(6月9日)A股收涨0.26%,但兜底增持概念板块却逆市大跌1.77%,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注意到,短线强劲反弹后,主力资金—无论是机构还是游资,均有套现离场的意图。
统计数据显示,自6月2日以来,已有超过20家A股公司的实控人或董事长以兜底方式号召员工增持,即“兜底增持”。甚至在6月8日晚间,*ST德力还号召供应商、销售商的法定代表人增持。
兜底增持风起 机构游资借机出货
从二级市场反应来看,此前“兜底增持”的个股大多在刚宣布消息后,短线随即迎来大幅反弹。例如,安居宝6月5日宣布“兜底增持”方案,连续3个交易日涨停;凯美特气、宝莱特、锦富技术、星徽精密、智慧松德等在宣布“兜底增持”的首个交易日涨停。
但这些兜底概念股的短期强势,资金炒作迹象明显,而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显示,伴随的股价短期强势反弹,以机构和游资为代表的主力资金却逆市出逃。
(数据来源:东方财富Choice数据)
比如兜底消息后公布后,概念龙头股安居宝三连板,但6月5日以来的数据显示,6月6日、6月7日两个交易日,营业部席位仍合计净卖出200万元,尤其是6月7日的龙虎榜数据显示,净卖出额高达逾4500多万元,完全抵消了5日营业部的净买入。
(数据来源:东方财富Choice数据)
而吉艾科技、宝莱特两股,更惊现机构席位借机出货。6月5日至今,吉艾科技、宝莱特两股分别被龙虎榜机构专用席位净卖出逾7500万和1400万。
近期宣布“兜底增持”的公司以中小板和创业板公司为主。公告内容基本差不多,即员工买入公司股票且连续持有12个月以上并且在职,若产生亏损将由“老板”予以全额补偿,收益则归员工个人所有。
兜底增持公司 多有“市值管理”需求
员工买股,亏了老板买单,赢了算自己的。真有这么好的事?分析人士指出,一些大股东承诺“兜底式增持”还另有隐情。
分析人士表示,发出此类倡议的公司,多数存在大股东高比例质押的现象,不少公司处在限售股解禁、再融资实施等敏感期,具有较强的提振股价的动力。因此,外界对于此类兜底增持的动机等问题提出质疑。
比如宝莱特、星徽精密都有重组、定增在身。公开披露显示,宝莱特计划定增不超过1700万股,募集资金净额2.67亿元,星徽精密则计划定增不超过2820万股,募集资金3.29亿元,但目前均未完成。
如果进一步下跌,定增将可能出现价格倒挂。因此,这些公司的大股东承诺“兜底式增持”,显然都是有所图的。
而另一些大股东股权质押比例较高的公司就更有所谓“市值管理”的需求。
比如雪人股份于5月25日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汝捷累计质押股份14138.63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78.40%;另外,第二大股东陈胜累计质押股份5377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84.16%。
又比如今年1月智慧松德的股票质押公告显示,控股股东郭景松累计质押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99.90%;科陆电子4月26日公告,实际控制人饶陆华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4.64%。
监管层要求想兜底先“亮底”
由于“兜底增持”属于引起股价明显变动的敏感信息,因此有市场人士呼吁建议进一步严格信息披露制度,从而避免大股东作秀或暗藏猫腻。
例如,对董事长鼓励买入期间的员工实际增持,以及日后的员工减持进展应有信息披露。换言之,市场监管更严密,有助于保护投资者权益,也使真正有投入的“兜底增持”更具含金量。
而监管层显然注意到了这种呼声。深交所有关部门6月8日向上市公司发布《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等向公司员工发出增持倡议书的信息披露的通知》。
通知要求,公司应当披露增持主体、增持期限、兜底条款等具体内容;公司应当披露截至公告日上市公司的在职员工数量、结构和平均薪酬;公司应当披露员工购买公司股票的资金来源以及取得相关股份的表决权归属;公司应当在公告中充分提示倡议人履约风险、大股东质押风险、股价波动风险。
监管层文件一出,6月8日晚间,就有宝莱特、国恩股份、星辉娱乐、东方金钰、吉艾科技等五家公司披露了增持股票倡议书的补充公告,对兜底增持事项作出细化说明。
又比如兜底额度方面,吉艾科技等公司给予了详细说明。如吉艾科技明确,补偿计算时点具体为购入日期2017年6月6日至6月15日;出售日期为2018年6月14日至2019年6月14日;补偿金额为购买总额减去出售总额。若在规定出售日期内出售完毕,则按照购买及出售总额计算,按差额补偿;若在规定出售日期内未出售完毕,则只针对已出售部分进行补偿。
更需要看到的是,对于兜底增持,深交所相关部门还要求公司提交内幕知情人名单,相关主体不得利用兜底增持承诺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