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泉州丰泽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从2016年9月1日起至12月31日,购买丰泽辖区范围内首套房、首改房(不包括别墅及购买二手房)最高可享受购房总金额1.5%的财政补贴。
此外,丰泽区还通过给予购房者子女就学优惠,打通商品房与公租房转换通道,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的比例,鼓励、推动开发商建设和个人(家庭)购买精装修商品住房,提升住宅小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等措施,吸引市民购房落户。
购房最高享购房总额1.5%补贴
2016年9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家庭)购买丰泽辖区范围内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首套房、首改房(不包括别墅及购买二手房)的可享受购房总金额1%的财政补贴;个人(家庭)购买丰泽辖区范围内超过144平方米以上首套房、首改房(不包括别墅及二手房)的可享受购房总金额1.5%的财政补贴。
购房人持首套或首改房证明、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公民身份证、银行账户等相关材料向丰泽区住建局提出申请,按照程序审批结束后,购房补贴由丰泽区住建局转入购房者个人账户。
购买办公用房作居住使用享优惠
对于参照成套住宅设计(有厨房、卫生间等)的商业、SOHO等办公用房项目,用水、用电按实际使用功能进行收费。房屋装修入住后,作为居住使用的,经供水、供电部门现场勘查确认,按民用水、电标准计费;在技术和安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引进燃气入户。
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参照成套住宅设计(有厨房、卫生间等)的商业、SOHO等办公用房作为居住使用的,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丰泽区教育局视同片区生源给予安排购房者子女(一个名额)就近入学。
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70%
2016年丰泽区货币化安置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并逐年提高。
丰泽区住建局将牵头与房地产企业洽谈商品房团购优惠额度,促进拆迁户自主购买存量房,推进东海法石片区、田安路南拓三期、软件园二期、普贤路拓改及延伸工程等项目货币化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