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广州5月19日专电(记者周颖、毛一竹)广东省纪委19日对外通报5起骗取、挪用扶贫资金典型案件。其中包括一些基层干部挪用危房改造资金、帮助骗取搬迁安置补助金等。
据通报,乐昌市坪石镇扶贫开发“双到”办原主任郑荣强2011年至2013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坪石镇安居工程和农房改造专项资金15.1万元归个人使用,超过3个月未归还。2015年,郑荣强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受到取消退休金和其他退休待遇的行政处理。
河源市龙川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业务股原副股长叶宗康2012年至2013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其负责经办龙川县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整村搬迁项目申报、审核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3.5万元。2016年,叶宗康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鹤山市宅梧镇畜牧兽医站原站长梁新龙2011年至2012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明知养殖场实际生猪出栏数与申报补助资金条件不符合的情况下,仍伪造生猪出栏数目证明,帮助养殖场超额申领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扩建项目补助资金,造成国家损失80万元。2015年,,梁新龙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廉江市安铺镇欧家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赵日胜2009年至2013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自建房屋并领取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后,又将该房屋再次以其儿子名义申请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75万元。2015年,赵日胜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依法罢免其村委会主任职务。
潮州市饶平县联饶镇新陂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林成钦在2014年至2015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除违规将村扶贫互助社资金借给非本社社员陈某17万元外,其本人还借用1.4万元。同时,林成钦还有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问题。2015年,林成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依法罢免其村委会主任职务。
广东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是广东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工作开局之年,要严明扶贫工作纪律,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作者:周颖 毛一竹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