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天津市道德模范栗岩奇认为,城市的文明行为建设,需要通过道德约束与法律规范同步推进。
如今,《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经启动立法程序。在栗岩奇看来,这一条例既是成文的道德,又具有明确的规范性和约束力,能引导督促市民在弄清守德边界的前提下,知道哪些事可以做、哪些“红线”不能碰,在崇德守规上达到知行合一,在行为习惯上涵养出向上、向善的品性。
栗岩奇表示,对常见的乱扔垃圾、闯红灯、言行粗俗等陋习,尤为需要法治“利剑”进行约束,否则就会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建设的短板。“作为一名普通的天津市民,我们对家乡文明进步的前景充满期待。”栗岩奇说。(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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