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9月11日电(钱贺进)9月11日下午,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犯罪嫌疑人张小雷涉嫌集资诈骗罪一案的公告。
公告显示:南京市公安局于2018年7月27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张小雷涉嫌集资诈骗罪一案,经本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张小雷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本院于2018年9月11日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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