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教委获悉,为进一步切实减轻本市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市教委公布市、区两级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举报受理电话和电子信箱,即日起受理无办学许可证从事校外培训、存在安全隐患、强化应试、培训结果与招生入学挂钩、非零起点教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培训机构讲等行为的举报。
据悉,投诉举报按违规违法行为发生地分区受理,欢迎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对投诉举报的内容,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举报受理电话和电子信箱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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