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网络) 古汉台网4月10日讯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全面深化党建领域改革也只有进行时。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坚定的决心勇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深化党建领域改革,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过去一年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先后召开,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掀开了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崭新篇章。
全面推进、层层深入——党的建设系统性不断增强
3月28日,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公开发布。
两天之后,《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发布。规则对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性质定位原则、内容形式要求、组织管理考核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两个文件相继发布,再次释放出党建领域改革全面推进、层层深入的强烈信号。
全面从严治党,意在“全面”,重在“从严”,必须落实到每一个支部和每一名党员。
从自上而下分批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聚焦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再到面向全体党员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出台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规则,一条环环相扣的党内学习教育和思想政治建设的脉络清晰可见。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必须覆盖到方方面面。
2016年,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召开,指明了新时期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职责使命、基本方针、实践路径;
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召开,强调加强和改善党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领导;
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召开,明确提出要加强和完善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
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召开,明确强调牢牢掌握党对高校工作的领导权、使高校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
……
全面从严治党绝非仅仅是打虎拍蝇、惩贪去恶,深化党建领域改革是一篇需要科学谋划、系统布局的大文章。
2016年10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开启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征程。
今年1月,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召开,习近平总书记用四个“相统一”深刻揭示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重要启示和经验——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统一、坚持抓惩治和抓责任相统一、坚持查找问题和深化改革相统一、坚持选人用人和严格管理相统一。
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一系列党建领域的重大部署和改革举措,使得党的建设系统性不断增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新的更高阶段上不断向纵深发展。
创新方式、重大突破——全面从严治党创造性不断迸发
正在进行的十八届中央第十二轮巡视对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等4个单位试点开展“机动式”巡视。
试点开展“机动式”巡视,这在党的十八大以来还是第一次。这是中央巡视首次派出“流动哨”,更加机动而灵活。
从十八届中央首轮巡视开始探索“三个不固定”——组长不固定、巡视对象不固定、巡视组和巡视对象的关系不固定;到第三轮巡视,在常规巡视的同时又着手开展专项巡视,精准发现,定点突破;到第六轮巡视起,实行“一托二”乃至“一托三”,每轮一个巡视组巡视两个或三个单位,增强其针对性;到去年的第九轮巡视,首次开展巡视“回头看”,对巡视过的地方和单位杀“回马枪”……4年多来,类似的“第一次”层出不穷。
新思路、新方式、新手段、新打法,巡视制度的不断探索创新,发挥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据不完全统计,中央纪委立案审查的中管干部中,50%以上是根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查处的;中央组织部对巡视移交的、反映较为集中的选人用人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已处理纠正和追究问责1100多人。
在纪检领域改革创新不断推进的同时,顶层性、全局性的党建领域改革也开始启动。
2016年11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闭幕不久,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消息一经发布,立即引起海内外舆论高度关注。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根本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完善党和国家的自我监督。通过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组织和制度创新,解决职能交叉重叠、力量分散等问题,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2016年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相关决定,为这一重大改革提供了法治保障,明确监察委员会作为监督执法机关,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赋予谈话、询问、留置等调查权限。
立足根本着眼长远——管党治党实效性充分展现
“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2016年岁末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对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作出了最新判断。此前,中央对这一态势的判断还是“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从“正在”到“已经”,一词之变折射出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最新成果。
从量变到质变,从治标到治本。过去一年来,党建领域一系列立足根本、着眼长远的制度建设展现出明显加快的趋势。
——牵住“两个责任”的“牛鼻子”,把问责作为重要抓手。
去年7月,第一部规范党的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印发,实现问责内容、对象、事项、方式等的制度化、程序化,为全面从严治党再添“利器”。截至目前,已有至少21个省部级党委(党组)出台了问责条例实施办法。
——从严治吏,抓住“关键少数”。
去年8月,《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印发。12月,《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修订印发。这两部党内法规与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相关党内法规相互配套,形成了从严治吏、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的完整环节。
——积极开展反腐败国际合作,推动构建国际反腐败新秩序。
去年9月,G20杭州峰会通过《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二十国集团2017-2018年反腐败行动计划》。截至目前,包括“百名红通”头号嫌犯在内的“百名红通”人员已经追回39人,追赃金额超过80亿元。
——严防“灯下黑”,以铁律锤炼打铁人。
今年1月,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全文向社会公布。规则首次对纪委监督执纪工作的全流程、各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划定了权力的负面清单,用制度回应了“谁来监督纪委”的社会关切。
……
前后衔接、左右联动、上下配套、系统集成,制度的笼子不仅越织越密,制度蕴含的力量也正在源源不断地释放出来。
随着党建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必将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