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南方日报:用好干部“能上能下”的指挥棒
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管好用好领导干部。去年7月,中央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与2014年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组合实施,进一步完善了干部管理制度。截至目前,全国已至少有12个省份出台了实施细则或实施意见,初步形成了“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关键在于培养造就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干部队伍。”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全面加强干部从严管理,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干部教育培训、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干部问责、干部兼职、干部档案管理、“裸官”治理、干部能上能下等方面制度,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处理效果已经显现。据中组部统计,截至去年底,31个省份根据规定精神,采取问责追究、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方式,共调整县处级以上干部584人。就在近日,湖北省对28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厅官进行组织调整,,其中免职8人,改任非领导职务2人,又提供了一个干部“能上能下”的地方样本。
“能上不能下”是长期制约干部工作的难点问题,也是干部制度改革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早在1986年,中央就转发了中组部制定的《关于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职务几个问题的通知》,探索以干部德才表现为标准推进能上能下,尽管也取得一定成效,但总体上并没有有效解决这一突出问题。正是因为“能上能下”的指挥棒缺失,一方面导致一些干部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另一方面也堵塞了年富力强、廉洁有为干部的上升渠道。“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只有打破“铁饭碗”“铁交椅”“铁帽子”,让干部“能上能下”,既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准用好,又要把那些存在问题或者相形见绌的干部调整下去,才能激活我国干部资源的源头活水,倒逼出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推动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制度治党,关键在于提高制度执行力。如若制度只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不真刀真枪地抓执行,再好的制度也发挥不了作用。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必须把制度执行到人到事到底,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为此,必须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加大领导干部问责力度,推动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制度落地。在干部选拔任用时,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对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领导干部,要坚决进行组织调整;同时,及时把那些忠诚、干净、敢于担当的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用起来,切实增强干部队伍活力。
用好干部“能上能下”的指挥棒,各级党委必须扛起主体责任,加大干部“下”的力度。一要坚持以上率下,从省管干部抓起,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把干部上下的标杆尺度给立起来;二要加大问责力度,对贯彻落实制度不力的干部要追究责任,防止德不配位、才不配位的人浑水摸鱼甚至带病提拔;三要充分运用考核和巡视结果,增强干部“下”的公认度,同时让干部“下”得明明白白、心服口服;四要健全“下”的机制,增强组织调整的刚性约束力,在完善的制度保障和监督下,让干部“能下”的调整逐渐“脱敏”,成为常态;五要建立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明确各个岗位的权责利关系,正确把握“能上能下”的政策界限,注意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宽容改革探索中的失误。
“贤能不待次而举,罢不能不待须而废。”作为排头兵和先行地,广东根据干部“下”的6种渠道,已经制定了相应的实施办法。全省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干部从严管理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用好干部“能上能下”的指挥棒,最大限度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