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报讯 近日,国家海洋局办公室印发《国家海洋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全局“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定于6月在全局同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为“履职尽责坚守红线”,旨在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力度,推动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特大事故发生,为保障海洋事业顺利发展,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安全生产月”期间,主要开展4个方面的活动。
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教活动。组委会拟邀请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领导、专家到局有关单位宣讲,宣贯《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等重要文化精神;通过安全知识宣传展板和挂图以及报刊,传播安全发展观念,营造良好氛围。
开展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组织开展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公示公告活动;开展事故隐患、“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随手拍活动。
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选择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结合本单位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安全生产月”主题警示教育片、教育展,参观安全科普体验场馆和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及消防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培训讲座、消防演练等活动。
开展船员安全技能训练。各涉船单位要组织船员进行安全实战训练,着力增强安全理论知识,强化业务操作能力,全面提高安全素质。
《通知》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将“安全生产月”纳入全年安全重点工作,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结合起来,与落实安全监管工作职责结合起来,努力使各项活动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