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判决 祸国殃民
法院无罪判决 检察依法抗诉 公安停止办案
全国受害人集体陷入绝境
“全国罕见的云南省维西县假矿石特大诈骗团伙迷案”,涉案百余人(骨干成员大多是刑满释放人员),作案手段高超、娴熟、专业,涉案金额三千余万元以上,作案时间最少在八年以上,直接受害人多达近四十多人(没有报案的受害人更多),受害人遍及美国和大半个中国。
2015年11月10日,作为国家维稳成员单位的云南省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全国罕见的云南省维西县假矿石特大诈骗团伙迷案”中首起案件“古玉海团伙系列诈骗案”,竟然做出一纸“无罪判决”,不仅严重破坏了当前的维稳工作,产生了新的群体性上访事件,给社会造成新的不稳定因素,给云南整体形象和声誉造成极大的破坏。更严重的是导致后续更多、更大的系列案件无法侦破,极大的挫伤、打击了公安机关的破案积极性,公安机关已失去信心、无力办案,正在侦破中的更多、更大的特大系列假矿石诈骗案件,已被迫停止侦查。
迪庆州人民检察院迅速履行职责、果断依法抗诉。全国各地的受害者彻底绝望和无比愤慨,纷纷从全国各地汇聚云南昆明,为表达对公安、检察机关的支持和声援,表示对法院判决的极度不满和抗议,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维护法律的神圣尊严, 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受害人群体向维西县、香格里拉县(迪庆州所在地)公安机关提出了游行的申请(未批准)。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也派出刑庭正、副庭长工作组,到昆明与受害人委托律师和部分受害人做解释、沟通和安抚工作。
全国罕见的特大诈骗团伙竟被法院判无罪
“全国罕见的云南维西县假矿石特大诈骗团伙”长期以骗为生,以骗为荣,不仅立足、盘踞维西县大肆行骗,骗行还辐射怒江、丽江等地,骗术之高超、娴熟、专业,骗子人数之庞大,受骗人数之多,涉案金额之大,危害程度之广,为行骗提供指导和保护的部门及人员之庞杂等等情况,令人咋舌。包括美籍华人在内的全国多地数十名受害人不幸落入骗局。迪庆州及维西县警方接到报案后高度重视,特别是战斗在第一线的维西县公安局专案组领导和全体干警,在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的支持、配合下,顶着令人难以想象的困难、阻力和压力,排除万难对案件进行长期侦查,使扑朔迷离、一波三折的案情初见端倪,受害人多多少少见到一线曙光,得到一丝安慰,也稳定了社会秩序。
但是,前一段(因法院没有通知受害人,开庭时间不详),迪庆州人民法院对“古玉海团伙”诈骗郭康星(河南)、张运动(河南)刘洪亮(江西)、何日兵(浙江)等受害人一案开庭审理后(仅此一案,涉案金额就高达五百多万元),就在受害人集体翘首盼望法院公正判决的关键时刻,犯罪嫌疑人方面传出,他们从法院内部得到可靠消息:法院对公安机关侦查获取的大量证据不予采纳,内部已定好调子,拟对古玉海一伙做出“无罪判决”。
对此,该犯罪团伙欣喜若狂,更加嚣张狂妄,而身背更多诈骗案的同类犯罪嫌疑人和素军之流,更是如同注射了强心剂,非但消除了任何应有的压力和畏惧,反而于2015年10月14日迫不及待地歪曲事实,对西安受害人王卫东于2014年在网络发表的题为《政法委充当保护伞、骗子成了不倒翁---求解维西特大迷案背后的神秘推手》的帖子提起民事诉讼,妄称王卫东侵害其名誉权,提出种种无耻、无理诉求(原定于11月23日,在维西县法院开庭审理和素军诉王卫东网络名誉侵权一案,和素军迫于威慑和压力,于11月20日撤诉)。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11月10日,法院果然对“古玉海团伙”做出了无罪判决。由此,我们来自全国各地的部分受害人群体坚信:这就更验证了犯罪嫌疑人的神通广大,提前从法院得到消息是可靠的、可信的。
受害人申请游行示威未获批准
综上事实,广大受害人认为,骗子们不仅会用矿石变魔术,更有通天能量,能将法律变把戏。我们高度怀疑法院与涉嫌骗子沆瀣一气,对犯罪嫌疑人的嚣张程度更是无比愤恨。进而联想到,自众多案件发生以来,由于有关部门和个人很多的违法干预,致使案件侦查工作屡屡受挫,至今不能彻底侦破,而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熟视无睹,至今不予纠正和处理。
为表示对公安、检察机关的支持和声援,促进法院公正审判,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维护法律的神圣尊严, 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全国各地的受害者彻底绝望,无比愤慨,近百名受害者纷纷会聚云南昆明,准备用“集会游行示威”的方式表达对罪大恶极、危害极大的犯罪团伙作出“无罪判决”的强烈不满和坚决抗议。并于11月19日、20日先后向维西县公安局、香格里拉县(迪庆州所在地)公安局递交《集会游行示威申请》,均未获批准。义愤填膺的受害人仍不排除将置法律所不顾,到维西县、香格里拉县(迪庆州所在地),继续游行表达愤慨可能(《集会游行示威申请》附后)。
11月20日下午,迪庆州中院刑庭领导给受害群体代理律师杜晓秋(云南天外天律师所)电话告知:他们于21日(周六)到昆明与杜律师就案件有关情况进行沟通,杜律师和受害人代表王卫东共同对众受害人做了安抚工作,暂时稳定了大家的情绪。结果,中院法官因故退至到22日(周日),周日又没到,众受害人认为:迪庆骗子多,法官也骗人。23日,受害人陆续聚集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大门口集体上访,打着“团伙百余人、涉案金额三千余万、作案八年之久、受害人遍及美国和大半个中国,迪庆州法院无罪判决”、“铲除骗子、为国为民、骗子不除、祸国殃民”、“骗子无罪、羞辱法律、骗子无罪、谁有罪?”“无罪判决就是对行骗犯罪保驾护航”,“枉法判决、破坏维稳”的横幅标语,封堵云南省人民高级法院的大门,表示强烈的愤怒和抗议。
迪庆州法院及时平息事态
图为 受害人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大门口
正当众多人受害人拉横幅围堵高院大门,高院工作人员接待受害人代表时,得知迪庆州中院刑庭领导到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约见杜晓秋律师,众受害人立即停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信访接待。小部分受害人赶往天外天律师事务所与法官见面,大部分受害人被受害人代表劝离。
在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会议室,迪庆州中院刑庭正、副庭长与受害人代表杜晓秋律师对案件进行了探讨、沟通与交流,并对部分受害者的质问耐心解释。由于杜晓秋律师提前对受害人做了安抚工作,所以,双方的会见气氛友好、热烈。受害人代表对迪庆州中院能积极主动的派出代表与受害人群体主动解释、沟通、安抚的工作作风予以肯定。
虽然,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组,让受害人群体的情绪多多少少得到一丝安慰,但受害人群体对罪大恶极的“全国罕见的云南省维西县假矿石特大诈骗团伙”主要骨干成员团伙,被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罪判决”的事实无比愤慨,无法接受。 “无罪判决”的结果,让近四十多人的受害人和家庭,对党和政府的一丝丝希望彻底破灭,走投无路,陷入绝境。
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对首起假矿石诈骗案的一纸“无罪判决”,让维西县公安局对“全国罕见的云南维西县假矿石特大诈骗团伙”更多、更大的假矿石系列诈骗案,无法再进行侦破。据悉:目前,该团伙系列诈骗案的侦查、侦破工作已被迫全部停止。
受害人仍然留滞云南昆明,仰望苍天,求助无门,寻找不到我们的党在哪里?寻找不到妈妈在哪里?我们伟大、光荣、正确的党和国家以及所谓的“国家法律”,再一次对一贯本分守法、安分守己的全国各地几十个公民和家庭造成极大的伤害,又一次活生生的上演了一场民意被奸,百姓无可奈何的现实悲剧。
值得庆幸的是,云南省迪庆州人民检察院得到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首起职业诈骗团伙部分犯罪嫌疑人“无罪判决”后,迅速履行监督职责、主动依法提起抗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依法受理。目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时间未定,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能否尊重事实、支持正义、保住良心、公平、公正判决,我们对云南省的执法环境和执法态度,高度怀疑,对云南省高院也失去信任,没有信心,希望渺茫。人们试目以待。
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的“正确判决”,让全国各地及远在美国的受害人对党和国家的信任荡然无存。又一次鲜活的事实,让民众彻底对我们伟大、光荣、正确的党和国家以及所谓的“国家法律”失去了希望和信任。目前,此案事实告诉我们:原来公平、公正、正义、良知,只是一个美丽的神话传说。。。。。。
相关链接:请网络查阅《政法委充当保护伞、骗子成了不倒翁---求解维西特大迷案背后的神秘推手》、《维西县检察院出具的要求公安机关撤案<检察建议书>引发当事人质疑》、《诈骗案背后的维西矿业市场乱象》、《陕西商人在云南维西县被诈骗60万元、上访半年毫无结果》、《求解维西特大迷案背后的神秘推手》。或直接在网络输入“维西骗子”就可以看到以上网贴。
“全国罕见的云南维西县假矿石特大诈骗团伙迷案”部分受害群体人员:
王卫东(陕西、西安)、崔键(云南、昭通)、周皓胤(云南、昆明)、成胜军(河南、济源)、郭康星(河南、洛阳)、张彦辉(河南、洛阳、被连骗两次)、王县(河南、洛阳、被连骗两次)、吕天成(浙江、金华)、刘华文(贵州、六盘水)等所有受害人。
文 字: 受害人代表、西安受害人
原陕西某省级报社新闻记者 王卫东 15126166098
寻求全国更多没有报案的云南维西县假矿石诈骗的受害者
2015年11月25日
于云南昆明
后附:《集会游行示威申请》
集会游行示威申请
维西县公安局:我们是来自全国各地“全国罕见的云南维西县假矿石特大诈骗团伙”的部分受害人群体,根据《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的规定,特向贵局提出集会、游行、示威申请。
申请事由:为表达对“全国罕见的云南维西县假矿石特大诈骗团伙”迟迟得不到依法打击处理的强烈不满和坚决抗议,并要求迪庆州人民法院重新严格依法公平、公正、公开审理“全国罕见的云南维西县假矿石特大诈骗团伙”骨干成员“古玉海团伙”诈骗案。申请在维西县城内集会、游行、示威。
申请理由:“全国罕见的云南维西县假矿石特大诈骗团伙”长期以骗为生,以骗为荣,不仅立足、盘踞维西大肆行骗,骗行还辐射怒江、丽江等地,骗术之高超专业、骗子人数之庞大、受骗人数之多、涉案金额之大、危害程度之广、为行骗提供指导和保护的部门及人员之庞杂等等情况,令人咋舌。包括美籍华人在内的全国多地数十名受害人不幸落入骗局。迪庆州及维西县警方接到报案后高度重视,特别是战斗在第一线的维西县公安局专案组领导和全体干警,在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的支持、配合下,顶着令人难以想象的困难、阻力和压力,排除万难对案件进行长期侦查,使扑朔迷离、一波三折的案情初见端倪,受害人多多少少见到一线曙光,得到一丝安慰,也稳定了社会秩序。但是,前一段(因法院没有通知受害人,开庭时间不详),迪庆州人民法院对首起“全国罕见的云南维西县假矿石特大诈骗团伙”骨干成员“古玉海团伙(仅此一案就涉案500多万元)”诈骗张运动(河南)刘洪亮(江西)、何日兵(浙江)、郭康星(河南)等受害人一案开庭审理后,就在受害人集体翘首盼望法院公正判决的关键时刻,犯罪嫌疑人方面传出,他们从法院内部得到可靠消息:法院对公安机关侦查获取的大量证据不予采纳,内部已定好调子,拟对古玉海一伙做出“无罪判决”。
对此,该犯罪团伙欣喜若狂,更加嚣张狂妄,而身背更多诈骗案的同类犯罪嫌疑人和素军之流,更是如同注射了强心剂,非但消除了任何应有的压力和畏惧,反而于2015年10月14日迫不及待地歪曲事实,对西安受害人王卫东于2014年在网络发表的题为《政法委充当保护伞、骗子成了不倒翁---求解维西特大迷案背后的神秘推手》的帖子向维西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11月23日上午在维西县法院开庭审理,妄称王卫东侵害其名誉权,提出种种无耻、无理诉求。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11月10日迪庆州法院果然做出了无罪判决。由此,我们来自全国各地的部分受害人群体坚信:这就更验证了犯罪嫌疑人的神通广大,提前从法院得到消息是可靠的、可信的。
综上事实,我们认为,骗子们不仅会用矿石变魔术,更有通天能量,能将法律变把戏。我们高度怀疑法院与涉嫌骗子沆瀣一气,对犯罪嫌疑人的嚣张程度更是无比愤恨。进而联想到,自众多案件发生以来,由于有关部门和个人很多的违法干预,致使案件侦查工作屡屡受挫,至今不能彻底侦破,而 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熟视无睹,至今不予纠正和处理。为表示对公安、检察机关的支持和声援,促进法院公正审判,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维护法律的神圣尊严, 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我们申请依法举行一次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集会、游行、示威的人员、方式和路线::人员由诈骗案件受害人、家属,以及为此案受害人借贷无法收回的债主组成,在维西县(注:因对维西县不熟悉,无法报准确地名)集合,步行到维西县城街道、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游行、集会演讲,散发传单标语,向维西人民揭露“维西大老板”行骗的丑恶面目,然后到维西县法院递交请愿书,静坐示威、集会演讲、散发传单标语。
使用的标语口号:在游行示威过程中,我们准备打如下标语:
迪庆州法院真流氓,无耻判决太荒唐
香格里拉很美丽,迪庆州法院毁名誉
到底骗子后台有多强大,到底党和政府有多无能
流氓判决显失公平,受害人权益谁来保证
骗子无罪,羞辱法律,骗子没罪,谁有罪
流氓判决太疯狂,公民权益无保障
法院“强奸”法律,法律能忍,天理不容
无罪判决就是对行骗犯罪保驾护航
骗子不除,危害无穷,纵容骗子,祸国殃民
逼守法公民成上访刁民,罪责难逃
枉法判决,破坏维稳
反对倾向性判决,维护法律公平正义
法院不能成为骗子的避风港
法院应支持正义,保住良心
向维西公安致敬
向遵纪守法的检察官学习
强烈要求彻查维西县假矿石特大诈骗案件,严惩骗子
顶压力,冒风险,抓骗子,破大案,向警官、检察官致敬
公安检察为人民,骗子未除毁英名
强列呼吁州检察院,履行监督职责,行使抗诉权力
不能让警察流血又流泪,为警察呐喊
强烈要求政法机关揭开维西“大老板”行骗的丑恶嘴脸
铲除骗子,为国为民,骗子不除,祸害无穷
求解“维西特大迷案”背后的神秘推手
斩断操纵“维西特大迷案”幕后黑手
维西很美丽、骗子更猖狂
昔日记者助危扶困,云南申冤5年未果
曾经教师也光荣,云南被骗显无能
“美国佬”在世界最牛B,云南两次被骗也无语
如此执法,怎能保证投资环境
如此执法态度,怎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不堵路不堵门,维权不影响老百姓
习主席在哪里,全国访民需要你
坚定维护法律正确实施
坚定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反对司法不公
反对枉法裁判
强烈抗议强权操控司法
骗子不除、民愤难平
集会、游行、示威人数:50至100人
车辆、音响设备:本次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徒步进行,不使用车辆,准备使用扩音音响设备。、
起止时间:2015年11月23日上午,参加维西县法院“和素军诉王卫东网络名誉侵权案”的旁听,下午2点开始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到6点结束,至24日上午9点到12点,下午2点到6点结束,25日从维西县进入香格里拉县(迪庆州所在地)。县→州→省→中央。
集结地点和解散地点:以多数受害人在维西县住宿的地点为集结地和解散地。
负责人:本次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由 王卫东(西安)、崔健(云南)、成胜军(河南) 负责组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十八、十九条“对于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主管机关应当派出人民警察维持交通秩序和社会秩序,保障集会、游行、示威的顺利进行;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任何人不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非法手段进行扰乱、冲击和破坏。”申请你局派出足够警力,维持游行沿线秩序,防止别有用心的破坏分子混入扰乱游行队伍,依法保障集会、游行、示威安全、顺利进行。
以上申请,请批准。
联系人:成胜军 15670979199 王卫东 15126166098
崔 健 13368700999 13578049209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