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明确房产政策:未来更多租赁形式将是3

admin 2018-07-10 07:03:21 导读

导读 : 来源:新京报中央明确房产政策 重点发展长期租赁要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自十八大提出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

中央明确房产政策 重点发展长期租赁

要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自十八大提出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后,我国楼市调控政策从未间断。

“分类调控、因城施策”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效果近年逐步显现。从2013年我国楼市火热攀升至高点,到2014年、2015年开始出现阶段性调整和分化,再经历2016年的冰火两重天后,如今多数热点城市开始“高烧退温”。

12月1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11月70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显示,15个热点城市中7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下降,降幅在0.1至0.3个百分点之间;北京、上海、郑州和武汉四个城市环比持平。

12月20日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了2018年中国楼市发展方向,强调了长期租赁。会议指出,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保护租赁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分清中央和地方事权,实行差别化调控。

据银监会网站,银监会党委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也表示要有效防控房地产领域风险。

【租购并举】

“未来更多的租赁形式将是3-10年期的租赁”

【会议表述】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保护租赁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

在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看来,与以往政策相比,此次会议最大的变化是,提出了“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多主体供应将改变过去几十年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逻辑。”张大伟表示,只有企业供应商品房、政府供应保障房并不能称之为多主体供应,多主体必然要求供应多元化。“过去的土地制度决定了住房来源基本为独有商品房,未来集体、企业可能逐渐进入住房供应体系。”

按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一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长期租赁不是永久租赁,从市场发展角度看,未来更多的租赁形式将是3-10年期的租赁。目前市场上这部分不仅仅是房源缺,客户也缺。”张大伟直言,目前中国房地产市场,租赁行为是最不稳定的交易,90%以上的交易都是一年期。

摩根大通首席经济学家朱海斌认为,此轮调控政策最大的变化在于强调租赁市场。

从保障房层面看,朱海斌介绍,目前保障房市场规模壮大,2011年到2015年保障房3600万套。2015年以后又开始推出比较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2015到2017年1800万套,未来三年达到1500万套。

“但是租赁房还在刚刚启动的阶段,未来租赁房市场如何开展、如何增加租赁房的供应是2018年房地产市场最值得关注的政策焦点。”朱海斌表示,租赁房供应可能有以下几个途径:由政府主导盖租赁房;对城中村或者农村集体用地进行土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用地用来直接盖租赁房,只能租不能卖;此外,最近北京使用工业用地或者事业单位用地用来开发租赁房,这在一线城市可能会是最主要的租赁房的供应渠道。

“但从目前的租售比看,房企发展租赁基本都是口号,如何落地,能不能落地,依然是需要政策更加倾斜。”张大伟表示,预计后续将有更多的政策体现在对做租赁端的企业进行支持。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欧阳捷认为,未来的住房制度将进一步体系化,住房制度应该包括高端商品住宅、普通商品住宅、共有产权住宅和租赁住宅四位一体的住房制度。多主体供应意味着未来可能不仅仅是国有土地独家垄断,还可以集体土地入市租赁住房市场,还可以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用于住房或租赁住房,甚至商改住,工改住。未来住房也不一定只是开发商来建设,还可以由企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组织,多主体来供应住房。

对于房地产税的步骤,张大伟有着乐观的预判,“整体看,房地产税越来越近,2018年肯定会有实际落地的措施。”他认为,最初执行办法从新购的超面积征收,但从长远看,征收范围会涉及存量多套房。

交通银行研究中心认为,会议提出要保持调控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表明房地产调控政策短期不会放松,但也不会再加力,实行差别化调控,因城施策。“由于房地产税还在立法环节,这次会议没有提到房地产税。”

中央明确房产政策:未来更多租赁形式将是3

【长效机制】

发展租赁市场要平衡好各方利益

【会议表述】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分清中央和地方事权,实行差别化调控。

“房地产市场的长效机制也发生了变化”,“从‘研究建立’转变为‘完善促进’,表明‘房地产长效机制’已从理论层面进入到实践层面。”张大伟认为,结合2017年全年各地房地产政策的一系列举措,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呼之欲出,预计2018年后续将有更多制度性政策发布。

“几个字的差别,是否说明长效机制已初步形成,但仍需完善?”对此,欧阳捷认为还有待进一步观察,目前长效机制方面,还没有一个单位、组织说得清楚、全面、透彻,还有待进一步学习。

北京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陈志认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有关“住房制度”方面的表述有四个地方值得关注:

第一,第一次提出了“保护租赁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在建立租赁并举过程中,确实出现了一些偏颇或者不均衡倾向,过去政策更多倾向于承租人。”陈志认为,政策要能够使得租赁市场的供给侧和承租人双方都能受益。

陈志解释,目前市场上租赁供给主要有三个来源:源自企业增量市场上拿地的新建房屋、集体土地正在建设的租赁住房、老百姓自有房,而这三种租赁供给源头都涉及供给侧和承租人的利益均衡问题。

“以企业提供租赁住房为例来看,新建房价格与租赁价格之间存在着错位,加上资金成本在上升,不能忽视了提供租赁住房企业的盈利追求。”在陈志看来,如果提供租赁房的企业不能盈利,租赁市场的发展就无法具有可持续性。“不能为了推‘租赁’而推,要平衡好各方的利益。”

第二,与前一段基调不太一样的是,会议重提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在陈志看来,保持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发展,有必要进行调控,但是也不应该一味打压或者抑制市场。“房地产市场是一个综合体系,除了住宅,还包括旅游住宅、租赁住宅等,整个房地产体系要保持相应的平稳性,尤其是经济动力互换的过程中,房地产市场在短期内还是要承担相应的重要角色。”陈志说,既不能让房价增长过快,又不能让房地产成为其他调整的阻碍。

第三,会议提出“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陈志认为,宏观调控的目标,是不让市场大起大落,保持市场平稳。在保持调控政策连续性的同时,也要具有灵活性,政策要与当时的市场情形、社会目标相适应。

第四,“分清中央和地方事权,实行差别化调控”。在陈志看来,“分清事权”指的是中央定调控原则、方向和实现目标,地方政府应根据本地区市场的具体情况作相应的调整,而不是简单地根据中央政策制定“一刀切”的政策,要根据实际市场状况实行“差别化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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