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联合出台《关于做好支持农民进城购房信贷工作的通知》,明确农民工进城购房贷款方面的各项利好政策。
在房地产去库存的大背景下,山东省中国农业银行推出“农民安家贷”专项产品,贷款对象为应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权益;或为新入城镇户籍未满1年(含1年)的农民;年龄在 18周岁(含)以上,55周岁(含)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自主自愿在城镇购买商品住宅。
此项通知的出台,对于近期打算在聊城城区购房置业的农民工来说,是一项重大政策利好。通知中的利好贷款政策,主要表现在哪几方面?
一、首付款比例最低可执行20%
通知中规定,“农民安家贷”贷款首付款比例及利率按照现行个人住房贷款的政策执行,首付款比例最低可执行20%。此项政策,与购买首套房的非农业户口的置业者来说并没有太大的差别。
二、首付30%及以上 可享9折以下利率优惠
关于贷款利率,通知中规定,首付款比例达到30%及以上的客户,可执行9折基准利率优惠。对区域内竞争性楼盘购房客户,评分较高的优质客户等情况经农行审批可执行更加优惠的利率。也就是说,评分较高的优质客户可享受到9折以下的贷款利率。
三、可按年还款 提前还款免收违约金
一般而言,办理按揭的客户,每月都要还款。针对农民收入的季节性特点,可按月、季、半年或按年的还款频率(原则上不超过一个季度)。
提前还款方面,可开通自动提前还款业务,灵活还款。办理过程中,对借款人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提前归还按揭贷款的,免收违约金。
四、无法提供收入证明、无银行流水也可购房
通知中规定,农民工进城购房,提供收入证明方面:有雇主的,提供雇主开具的收入证明书;无雇主或无法出具收入证明书的,提供收入声明,并提供近期银行收入流水进行佐证;无法提供收入证明书且银行收入流水不充足的,可由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追加提供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