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融通古今连接中外,这一战略构想顺应了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时代潮流,承载着丝绸之路繁荣进步的共同理想。与此同时,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逐步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也越来越多地成为沿线不同国家法律从业者们的研究课题。
9月9日下午,在重庆召开的中华司法研究会2016年年会暨第二届中华司法研究高峰论坛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校长、教授,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吴汉东作了题为“‘一带一路’战略构想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发言。
在吴汉东看来,“一带一路”的战略构想将会在两个方面产生重要的影响:第一个是中国对开放格局的调整,第二个方面的变化则是国际经贸规则。
“我们都知道,从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初步形成了与国际经贸的全面对接,那就是开放市场引进西方技术,中国成为了全球吸引外资最多经济,发展最快的国家。我们现在进行一个新一轮更高水平对外开放,高水平引进技术,现在中国是全球最大的进出口贸易大国,与此同时,中国还是一个对外投资的第三大国家。”吴汉东讲到。
对于国际经贸规则的变化,吴汉东提到,中国的商品、服务、资本正在走向世界,必然会出现一个知识产权问题。无论是全球贸易协议,多边贸易协议,都离不开最基本的规则,那就是知识产权保护。可以这么说,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了国际经贸的标配,知识产权制度从产生发展到变革,欧美国家是这个制度最早推行者,也是最大受益者。
“从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大趋势来说,我以为十八、十九世纪是以英国为先的欧洲,二十世纪以是美国为主导的中心,二十一世纪将会出现以中国为代表的亚洲中心。”吴汉东说,对中国而言,知识产权体制的变革是一个难得的历史机遇,主要的难点问题就是知识产权问题所带来的政策风险的法律冲突,以及中国在整个区域知识产权的话语权。
吴汉东认为,坚持知识产权制度先行,是需要重点把握的。兵书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因此建设“一带一路”首先就应该构建一个知识产权的法律共同体,推进区域知识产权制度的一体化。
“就秩序而言,我们与东盟合作者以“一带一路”区域知识产权组织为依托,治理协调区域组织之间的矛盾,区域组织与域外的矛盾,区域组织与内部的问题,促进知识产权的发展。”吴汉东谈到知识产权合作秩序时说。
谈及知识产权与“一带一路”战略的融合时,吴汉东提出,在“一带一路”的战略构想指引下,中国应顺应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的潮流,致力于维护全球的贸易体系。知识产权应该成为“一带一路”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它所形成的科技创新力、产业发展力、平台影响力可以推动“一带一路”的战略实现,实现中国梦与世界梦的共同前进。
“梦在远方、梦在脚下。”吴汉东最后说。(记者吴晓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