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肖先生来电:我在福州仓山区的一家私企工作一年半了,上个月与单位协议解聘,在此之前都有缴纳失业保险。请问我该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要去哪里办理相关手续?
记者反馈:福州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失业保险金申领需要走以下两个步骤:第一,失业职工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办理。第二,参保单位职工失业时,,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应在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5日内,由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带以下材料到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本单位的《福建省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手册》和失业职工的《福建省失业保险个人缴费凭证》;参保单位减员申报表;失业职工劳动合同书、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失业证》原件;福州市职工失业保险卡;职工失业保险审批表。
本报记者 程枝文 实习生 余珺华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