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笔者从深圳市医保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9—2020医保年度,深圳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标准为30元/人,保障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从5月1日-6月30日,参保人可通过团体、个人账户划扣、个人自费等三种方式进行缴费。
为帮助重特大疾病的患者精准减负,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2015年11月1日,深圳在原有医保的基础上,实施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以下称“重疾险”),并引入商业保险公司承办。2019年4月2日,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再度中标,承办深圳重疾险2019—2022年合同周期的承保理赔业务。
自2015年实施以来,深圳重疾险的参保人数逐年增加,2015—2016年度有486万人,2016—2017年度有504万人,2017—2018年度有625万人,2018—2019年度达到705万人。截至2019年3月31日,深圳重疾险四个医保年度合计赔付60322万元,受益人数49442人,人均赔付1.22万元,单人获赔付最高额达73.48万元。在2018医保年度,单人获赔付最高额达67万元。
深圳市医保局副局长沈华亮介绍,深圳重疾险的待遇包含两部分:一是住院医疗费用。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发生的医疗费用,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且本人自付部分超过1万元的,超出部分由承办机构支付70%。二是特殊药品费用。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患重特大疾病使用《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发生的费用,由承办机构支付70%,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