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
来信人:
您好!来信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对您反映的情况进行了及时调查,经研究后,现回复如下:
您于2008年3月按原梁平县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参加了梁平县破产企业退休人员(二)类缴费至2011年12月;因我区(原县,下同)职工医疗保险于2012年1月1日正式纳入市级统筹,在正式纳入市级统筹前,为了更好地解决原破产企业退休人员(二)类缴费的医疗保险问题,保障医疗保险待遇,经请示市医保中心,结合我区实际,对所有与市级政策不一致的的特殊参保人员进行了全面、认真数据清理并出台了相应文件,根据当时的政策规定,您这类参保情况是一次性缴清剩余年限基本医疗保险费,然后再按规定逐年缴纳大额医疗保险。为确保参保人员待遇,我局采取了如下措施:于2011年下半年在各街道/乡镇及社区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单告之参保人员政策调整, 2011年11月1月根据您参保时提供的联系地址“梁平县梁山镇双桂路194号5-2”寄了信函,并于2011年12月14日晚及2011年12月15日全天根据您参保登记预留的座机电话5336****进行了电话通知,多次电话通知结果均提示为“停机”,导致无法联系您。同时按照市级统筹前的医疗保险政策,原破产企业退休人员(二)类缴费时间为每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前应缴纳次年的医疗保险费,若您发现在2011年的12月31日前医疗保险费未及时扣款,应到原县医疗保险局去咨询或提出疑惑都是来得及及时处理的。
因政策因素调整,2012年1月1日以后,原来各区县的政策与市级不一致的,均以调整后的市级政策为准。故像您这类人员,目前是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重庆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原来2008年3月-2011年12月已经实际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年限累计计算为实际缴费年限,办理时间是每月1-20日正常工作日,需要提供的资料为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医保卡)、退休证及退休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我区社保局服务大厅3楼6-9号窗口办理参保登记,也可以持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所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如果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23-8170571。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社会保险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梁平区社会保险局
2018年4月28日
重庆市政府公开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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