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继续引领全球保险市场增长,未来10年,中国的保费规模将每年增长14%。随着保险市场快速发展,中外险资竞争将在更高更深层面上展开。未来哪家公司发展更快,在很大程度上要取决于技术,包括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谁运用得好谁就更有胜算。
1月11日,中国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肖远企在其近期重点监管工作通报会上透露了今年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最新意向。他说,今年将研究新的开放措施,使开放范围更广、力度更大一些。特别要让一些有专业性的外资机构进入市场,让在某一个专业领域合规经营意识比较强的外资机构补充金融体系的不足,促进相互之间共同成长。
“对我国保险业而言,对外开放不是新话题,但时代赋予了其新内涵、新意义和新实践。新内涵是更加全面、深入和深刻地对外开放;新意义是推动我国保险业全面深化改革;新实践是内外资保险企业形成协同创新的局面,共同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资深保险专家、原中国人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王和这样解读。
加快开放与加速进入
种种迹象表明,2019年保险业加快开放势在必行。
早在2017年11月份,我国就宣布将通过3年和5年过渡期,逐步放开外资人身险公司外方股东持股比例限制,进一步加大保险业对外开放力度;2018年4月份,又宣布几个月内即将持股比例放宽至51%,3年后即不再做限制。此外,还将在几个月内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公估业务;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与中资机构一致;2018年年底前,全面取消外资保险公司设立前需开设2年代表处要求。据此推算,2019年无论如何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时间节点。
早在2018年5月份前后,外资保险就集中抢滩上海自贸区。据上海市金融办负责人介绍,2018年4月27日,银保监会明确外资保险经纪机构可按放开的业务范围到所在地保监局申请办理业务许可证变更后,英国韦莱集团控股的韦莱保险经纪公司,即获得上海保监局对其变更经营范围申请的审核批准,由此成为全国首家获准扩展经营范围的外资保险经纪机构;2018年5月2日,中国银保监会批复同意工银安盛人寿公司发起筹建工银安盛资产管理公司,这是我国扩大保险业对外开放后获批的第一家合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上海,外资保险的步伐远不止于此。据了解,还有多家外资保险公司及外资再保险公司计划在上海设立子公司,更有外资险企筹划搬迁亚太总部至上海。
对于2019年的开放节奏,银保监会已经有明确说法:下一步,将在持续提升风险防范水平和监管能力的基础上稳步加大对外开放。
熟悉对手与升级市场
随着我国保险业新一轮对外开放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一个现实是,保险业大门将进一步敞开,更多对手的进入为中资公司带来竞争压力。
“实际上,与外资同台竞技早在2001年”入世“时就开启了,我国保险业已习惯了在开放中生存,最重要的是做好自己的事。”中国人寿一位资深人士这样对记者说。
翻一翻保险业对外开放大事记,也会有这样的感觉。资料显示,2001年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保险业比其他金融行业提前2年全面对外开放。到2004年底,已有14个国家和地区的37家保险公司进入我国保险市场。2012年,交强险业务对外资非寿险公司开放,这意味着中国保险业在更高领域和更深层次参与国际保险市场的竞争与合作,我国保险业基本实现了全面对外开放。2018年,我国保险业对外开放更是实现了新突破。
“2001年”入世“时,我国保险市场还很不成熟。那时,要在市场上竞争,除了技术,还要靠胆量。外资险企技术不错,但胆量就难说了。现在,我国保险市场更加成熟,拼技术的比重更重了。这意味着中资险企和外资险企硬撞硬的时候到了。”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研究中心主任、教授王绪瑾说。
一个明显的事实是,虽然这场较量早就拉开了序幕,中资险企对一些老对手也是再熟悉不过。但是,随着保险市场快速发展,中外险企竞争将在更高更深层面上展开。研究表明,中国将继续引领全球保险市场增长,未来10年中国保费规模将每年增长14%。未来市场竞争空间相当大。
此外,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共有来自16个国家和地区的境外保险公司在我国设立了57家外资保险公司,下设各级分支机构1800多家,世界500强中的外国保险公司均已进入中国市场。随着开放的进一步深入,这个数字无疑还会快速上升。
王绪瑾认为,未来哪家公司发展更快,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技术,包括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谁运用得好谁就更有胜算。另外,保险服务化程度则是一个最重要的判断指标。
风险增加与完善治理
不少专家认为,新一轮开放对我国保险的影响大概有五方面。一是保费快速增加;二是竞争加剧;三是经营模式转变;四是保险公司对人才的需求增加;五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教授、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提出,要正确认识对外开放趋势,还需要厘清一些问题,比如对外开放是否会导致保费收入外流?是否必然带来风险的增加?
朱俊生认为,我国保险业过去取得的成就,是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带来的,不是保护的结果,“事实上,保费收入是风险的对价,对应的是保险机构在风险事故发生时承担的赔偿或给付责任。只要存在市场竞争,定价基本合理,保费收入的多少就反映了其承担风险责任的大小。只有维护公正的市场法则,让各市场主体在竞争中公允定价,使费率充分反映风险差异,才是真正利益所在”。
至于开放可能带来外部风险这个问题,朱俊生的看法是,开放可能会带来一定的风险,但不开放不利于促进保险市场竞争,不利于推动保险市场深层次改革,风险更大。
“开放的节奏要和风险防范与监管能力相适应。保险机制主要是通过时空分散风险,参与承保的保险公司越多,意味着可以在更大空间范围内分散与降低风险。特别是一些在全球很多市场经营的外资保险机构,某种程度上可以实现风险在全球范围内分散,增强经营稳定性。”朱俊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