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及省直管县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合肥、滁州、蚌埠市医改(保)办,芜湖市药管中心,各省属医院:
根据安徽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保支付参考价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卫药〔2016〕8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保支付参考价调整实施办法的通知》(皖卫药〔2016〕28号)要求,现将《2017年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保支付参考价目录》(第二批)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7年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保支付参考价目录》(第二批)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
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医保办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