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闻可以最长断3个月!”
“传闻医疗、生育保险若是断缴,以前缴纳年限就会清零!”
传闻很多,到底哪个是真的?8月3日,市人社局针对此辟谣:职工医保缴费中断,确实影响待遇报销,但不存在断缴就清零的说法。
单位参保,职工医保断缴出现欠费后医保待遇有什么影响?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医疗保险费的,从欠费的次月1日起暂停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3个月内足额补缴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的,按规定支付有关医疗保险待遇(不影响待遇享受)。
3、超过3个月足额补缴的,从缴清医保费的次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4、欠费到补清期间,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按规定补计。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需要注意:对职工造成的损失,由用人单位承担)。
停保中断后,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从什么时候开始享受待遇?
1、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在停保后三个月内接续参保并足额缴费的,不设待遇等待期,期间发生的费用按规定报销。
2、超过3个月接续的,需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从第7个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停保后,待遇是否还可以继续享受?
1、单位暂停参保,从停止参保缴费的次月起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个人身份参保的,办理停保手续的次月起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重庆日报记者还了解到,生育保险缴费中断,也会影响待遇报销,且中断时间长短很重要。从终止劳动关系之月起,超过3个月没有接续参保的其原单位的实际缴费年限不再计算。
生育保险断缴出现欠费后,对享受待遇有什么影响?
据介绍,生育保险暂停参保后,终止享受待遇。单位整体欠缴生育保险费的,从欠缴次月起停止其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中断之月起6个月内完清欠费及滞纳金的,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对超过6个月补缴的,欠费期间其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该单位支付。
参保职工离开原单位到新单位就业的生育保险缴费年限是否累计计算?
参保职工离开原单位到新单位就业,应在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30日内,到原参保地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关系转移手续,对其终止劳动关系之月起3个月内接续参保缴费的,其原单位的生育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超过3个月的,其原单位实际缴费年限不再累计计算,并按新参保职工的有关规定执行(参保单位职工从参保单位为其足额连续缴满6个月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按照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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