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保险行业协会:10月1日起万能保险等产品将退市系误读

admin 2018-06-28 07:02:13 导读

导读 : 10月1日起万能保险等产品将退市? 海南省保险行业协会:系误读 求真 澄清谬误 明辨是非 本报海口9月20日讯 (记者王培琳 通讯员劳敏)我省不少人近日在微信朋友圈内发布“保监会〔...

  10月1日起万能保险等产品将退市?

  海南省保险行业协会:系误读

  求真 澄清谬误 明辨是非

  本报海口9月20日讯 (记者王培琳 通讯员劳敏)我省不少人近日在微信朋友圈内发布“保监会〔2017〕134号文件即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执行,万能保险等有关新型产品及高回报的保险理财产品即将退市”之类的信息。就此,记者今天从省保险行业协会了解到,这种说法是对保监会相关文件的误读。

  据了解,保监会〔2017〕134号文件要求,保险公司不得以附加险形式设计万能型保险产品或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团体医疗保险产品中,保险公司收取的医疗保费应全部用于医疗保险责任的保险金给付,且产品定价利率应符合相关监管规定要求;保险产品名称应当清晰明了,突出保险产品责任特点。保险产品定名、产品说明书以及相关产品宣传材料中不得包含“理财”“投资计划”等表述;保险公司对产品进行组合销售的,应在产品销售和产品宣传材料中明确告知消费者为“保险产品组合”或“保险产品计划”。

  省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微信朋友圈流传的上述信息容易造成销售误导,存在合规风险隐患。

  为保护保险公司的声誉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省保险行业协会提醒各保险公司、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应加强对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行为的自身管理,正确引导保险销售人员的销售行为,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做让人容易产生误解的保险销售宣传。

  同时,省保险行业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轻易相信个别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利用监管政策做引人误解的销售宣传。投保前详细阅读保险产品条款和说明书,投保前要特别关注保险条款中的保险责任、除外责任、犹豫期和退保事项,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产品说明书和产品利益演示,了解保险产品的费用扣除情况和产品特点,清楚购买保险后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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