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老赖”失联或财产隐匿,债主有苦难言。如今,只要向保险公司投保一款“执行无忧”悬赏保险,就可以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悬赏金由保险公司买单。昨日,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与镇江人保联合举行“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服务合作签约仪式。
一直以来,“执行难”是困扰法院工作的一大瓶颈。为解决难题,“悬赏公告”制度被纳入法院的“工具箱”。然而,该制度在实际推行过程中又面临悬赏公告的刊登及悬赏金额支付等成本高、公告渠道窄、效果有限等问题。“执行无忧”险种即在执行悬赏公告过程中,执行申请人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向保险公司支付金额为悬赏金额的10%的保费,保险期内经举报人提供线索,被执行人被法院实际控制或者财产执行到位的,由保险公司支付赏金。
镇江人保工作人员对“执行无忧”悬赏保险的优势和内容作了具体介绍。“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的,悬赏金额最高为20万元,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的则是1万元,保费是悬赏金额的10%。保险期一般是一年。关于具体悬赏金额、悬赏比例、保险期限等内容都可由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该工作人员表示,“假如在一个执行标的额为100万元的执行案件中,如果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发布悬赏金额为10万元的悬赏公告,可通过支付1万元的保费投保‘执行无忧’悬赏保险。在保险期内,如果举报人举报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法院核实并成功查封冻结、执行到位,则这笔10万元的悬赏金将由保险公司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