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强化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因海口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需要,现决定招聘5名专业森林消防工作人员,为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3.坚持依据《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有关规定实施。
二、招聘名额及对象:
专业森林消防队队员5名
三、薪酬福利待遇:¥2300元/月(含个人应缴五项保险费及公积金部分),4-10月份按国家法律相关规定发放高温补贴,购买人身意外险,提供食宿。
四、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工作细心,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从事森林消防工作;
2.男性,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7日后出生);
3.退伍军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4.有较好的文字驾驭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
5.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吸毒史,无违反计划生育行为;
6.本岗位需要值夜班,有一定的工作强度;
7.如条件优异者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及资格。
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各类刑事处罚的;
2.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
3.公安、检察部门正在立案侦查和纪检、监察部门正在立案审查;
4.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5.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
6.服务年限不满(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公管理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从事保密等工作尚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应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公开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考试(笔试、面试)、公示、体检、签约七个环节。 为了保证招聘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招聘全程信息通过市林业局官方网站公布,请考生们随时关注。
(一)公开报名
1.地点: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9号市政府办公区17幢北楼5002室。
2.时间:2017年12月25日至12月29日上班时间,过期恕不接受报名。(上班时间8:30-12:00,13:30-17:00)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历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退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其他若有获奖证书或驾考等可携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提交;
(3)有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3张。
4.要求:
(1)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考生应如实反映本人情况,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5.资格不符、材料不全者谢绝报名;
6.联系电话:0898-68724006
7.投诉监督电话:0898-68724516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递交简历及相关材料后,由招聘工作监督小组组织人员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公开招聘职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资格审查通过的,在海口市林业局网站公布,并通知发放准考证。
(三)体能测试
体能考核主要考核报考者的身体素质及适应森林防火工作的体能要求。具体考核项目主要包括三千米跑、引体向上、俯卧撑等项目,分值100分,占总成绩50%。
体能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将在海口市林业局网站公布。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分数占30%,面试分数占20%,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
1.笔试:根据考生体能测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对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同时参加资格复查。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答卷时间为120分钟,总分为100分。考试内容及范围:森林防火业务知识等,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海口市林业局网站公布,考生需持有效证件参加面试。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组织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原件,准考证、报名表以及其他证明材料。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准予参加面试。
(六)体检。统一组织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报考者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海口市林业局网站公布,公示期三天。
(七)签约。体检合格人员经过公示无疑义后,将与海口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
六、监督检查
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和考生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举报电话:68724516
转载自海口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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