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自助餐,不管能吃多少,先取了再说;请客吃饭,“剩一点说明主人大方好客”;吃不完也不打包……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舌尖上的浪费”现象也越来越引起社会关注。对于这些错误的做法和观念,以往,除了道德谴责外,没有更多“硬”办法。
2020年1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治理食品浪费的行为将实现有法可依。“制定反食品浪费法,将近年来我国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上升为法律规定,明确各相关主体的责任,有利于建立长效机制,发挥法律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为全社会确立餐饮消费、日常食品消费的基本行为准则。”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许安标说。
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可能罚款
“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走进河北省宁晋县第五中学食堂,墙上贴着的海报标语格外醒目。
2020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加强立法,强化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反食品浪费迅速成为社会各界热议的焦点。各地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反食品浪费的宣传。
“制定反食品浪费法,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提供法制保障。”许安标说,草案构建政府领导、部门协作、行业引导、媒体监督、公众参与的反食品浪费社会共治机制。
翻开反食品浪费法草案,记者看到,各类主体责任清楚明了,比如: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
设有食堂的单位,应当“加强用餐期间巡查,对有浪费行为的,及时予以纠正”;
餐饮外卖平台,应当“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
旅游经营者,应当“引导旅游者文明、健康用餐。旅行社及导游在安排团队用餐时,应当提醒旅游者适量点餐、取餐”。